第二节佛教
佛教传入西藏后,虽然在与本教的斗争中经历了艰难曲折,但最终在统治者的大力扶植下,在与藏族传统文化和本教相互交融的基础上,使自己的教义渗透到人们的思想意识里,变成了一个支配人们信念和行为以及生活方式的全民信仰。佛教自身也逐渐西藏化,形成独具特色的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
一、佛教的传人与佛本融合
公元七世纪佛教正式传入西藏之时,正是吐蕃王朝在西藏崛起的时代。当时统一后的吐蕃帝国内部要对付“臣民叛离”、“民心忿怒”等难题;对外要处理与四周信佛邻国间的各种政治军事矛盾。在这种情况下,原来发源于氏族部落社会基础上的原始本教信仰,已经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他们需要一个具备更完整体系的宗教来作为他们对内统治人民,对外征讨邻国的精神武器,于是佛教首先被吐蕃王朝所采纳。松赞干布从唐朝和尼泊尔接娶信仰佛教的文成公主和尺尊公主为妻,并派大臣吞弥·桑布扎等前往印度学梵文归来创立文字。佛像和佛经开始传入西藏。在王室为首一部分贵族势力的倡导下,一些僧人从唐朝和喜玛拉雅山外涌入西藏,翻译佛经,兴修寺庙。但是佛教的传入并非一帆风顺,总是和内部的斗争交织在一起,松赞干布死后一年,曾掀起反佛浪潮。寺庙被毁,佛经被埋或被烧,佛像被埋或被捣毁,赤德祖赞时代虽有金城公主入藏并有于阗等地的不少佛教徒到吐蕃。但据僧慧超在《往五天竺国传》记载“至于吐蕃,无寺无僧,总无佛法”。说明当时佛教影响仍然不是很大,至少尚未能获得民间的广泛信仰。直到公元八世纪赤松德赞时代,吐蕃统治阶级采取了一系列“抑本兴佛”的措施,佛教才有了较大的发展。赤松德赞不但亲自和贵族大臣们在神前发誓,今后永不背弃佛,而且运用强制性的法律手段,下令吐蕃全区上下“只准信奉佛教,不准信奉本教”并实行了“僧人(钵阐布)参政”、“七户平民供养一僧”等具体宏扬佛教的措施。吐蕃统治者如此卖力于宏扬佛法,迫使人民皈依佛教,不仅仅出于自身的信仰,更重要的是出于政治利益上需要,即利用佛教的系统思想和理论为巩固他们的政治服务。正是在统治者的自上而下的推崇之下,这个时期西藏出现了有出家僧人的寺院(如桑耶寺)和比较稳固的僧侣集团,据有资料介绍,当时出家的僧人前后共约三百余人。
然而佛教的发展引起了西藏本土宗教势力的抗拒,土著的古老本教与外来的佛教因不能相容而发生了激烈的斗争,这就是西藏宗教史上有名的“佛本斗争”。佛教受到多次的打击之后,不得不改变策略可。迎请了比较适合西藏传统观念和比较接近本教信仰的佛教大乘密宗大师莲花生入藏南传法。从《莲花生传》的记载来看,他很明显地采取本教徒喜闻乐见的咒术和巫术活动,改造和吸收了本教的某些内容。并把本教的“十二丹玛”等地方神“降服”为佛教的护法神。同时把本教的很多古老仪式注入佛教,对佛教的观点加以解释和指导从而逐渐消除了西藏土著对佛教的陌生感。佛教自身也由此日趋西藏化。尤其是吐蕃王朝灭亡之后,佛教由于一时失去庇护而不得不深入农村牧场和边远地区,致力于获取民间信仰经过一定的改造揉合进佛教。例如“本教之中占卜推行祈福、禳祓等术,凡于生有利者即多存而未毁”被吸收进佛教。“将诸有害之本教法术大半消灭”。“杀牲献祭”这类“有害”仪轨经过一番改头换面后也出现在佛教之中,这就是佛教仪式中象征人畜的各种供祭品。例如用糌粑或酥油捏成的人和动物代替过去的活人或活生生的动物,以染红色象征血祭等,于是佛教与本教从相互对立走向相互影响和交融,日趋接近,其结果是佛教在向着西藏化的演变进程中获得发展,并在民间树立了广泛而牢固的信仰基础。这不能不说是佛教在西藏得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应该说佛教与本教的融合为佛教在西藏的发展拓开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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