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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风俗 丧葬习俗(3)
  发表日期:2022年5月5日  共浏览472 次       【编辑录入:中华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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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 灰

  下葬后7天,孝男孝妇备牲醴到新坟哭奠并修补坟墓,告慰亡灵,俗称“收灰”。是日已出嫁的女儿要回来参加收灰仪式。

  到达墓地后先摆上供品,漳州城区多供丧事的“七碗”和猪头、发?@、鸡、面等凑成11碗。孝男孝妇哭奠过后,在给死者烧寿金、银纸之前,要先烧1份寿金给土地公“做工钱”,请其为死者带路并安排死者在阴间生活。

  接着,孝男孝妇要收拾并焚烧坟前遗留的丧具。如发现坟墓有破损或松软,要立即修补夯实,并取一小撮坟前的泥土放入香炉中带回置于灵位前,示意坟墓已完成,告慰亡人可安眠于九泉。

  收灰后,已出嫁的孝女要带豆子、甘蔗和小红灯笼回去,俗称“??(提)豆仔”。其中甘蔗常用芒(用以制作扫帚的芦荻类植物)秆或整根芦竹代替。丧家将米豆蒸熟后拌上红糖,然后分装在特制的巴掌大的小竹篮中。篮子的外沿要贴上红纸,糖豆上放1只未煮的糯米圆子、两个饭团、两块豆腐和1小块用韭菜裹起来的肉,韭菜肉是要送给女婿吃的。每个女儿带1只篮子和1根芒秆(或芦竹)回夫家祭拜保平安。每个女儿分得1盏外写“五谷丰登”、“添丁进财”等吉祥语的小红灯笼,并在回婆家的路上将小红灯笼挂在路边的树上或篱笆上。

  4.做 七

  自死者去世之日算起,每届七日丧家须在灵堂备牲醴、香烛哭祭,俗称“做七”。漳州城区做七时以丧事的“七碗”再加些酒肉饭菜作为供品。俗谓首次做七(称“头七”)时死者用手抓米糕吃后土地公会带他(她)到冥河里去洗手,死者双手的指甲会立即脱落,此刻死者才会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亡。

  做七须做七次,有的地方将某些次做七分别规定由女儿、孙女、侄女筹办,称“灶仔旬”、“查某孙旬”、“查某孙仔旬”。做七期间,丧属不得上他人家串门。做过第七次七日(称“满七”或“尽七”)后,改为朔望(初一、十五)哭灵。

  5.做百日

  丧后百日内,逢年过节丧家不办荤腥,由亲友馈送糕点。丧后百日要举行祭奠,从此终结哭奠的仪式,古称“卒哭”,俗称“插花”或“做百日”。已出嫁的女儿要带白龟?@回娘家做百日。

  卒哭的祭品除丧事的“七碗”之外,还有由猪头、发?@、鸡、鱼等凑成“三牲”或“五牲”,官宦之家甚至用上少牢(全猪全羊)。丧家要特制红龟?@,与孝女带来的白龟?@一起上供。祭法与虞祭相同,辞神时孝男也须读固定格式的卒哭祝文。一般群众仅仅烧香烛、跪拜叩首、酹酒、烧寿金和银纸,与一般的敬神无异。

  一般的丧家,只要经济条件许可,做百日时都要延请和尚超度亡灵,俗称“做功德”,规模可大可小。贫家做不起功德可以推迟到以后补做。

  做百日超度时事先扎1匹纸马,俗称“锡马”,马上坐1个真人大小的纸和尚,俗称“臭耳(聋)和尚”。主事的和尚站在椅子上,手持写有死者户籍、姓名的纸条,高声诵读给纸扎的聋和尚听,读毕将纸条交给纸和尚,此俗称为“读锡马”。嗣后,和尚开始诵经,并以钟鼓木鱼乃至大型的佛家音乐伴奏。诵经的种类、次数与规模完全根据丧家支付的费用标准而定,时间长达3天至5天。有钱有势的死者也占有到达极乐世界的优先权,大悖于佛家所宣扬的众生平等的教义。诵经之后,主事的和尚要“摔孤”。做法与七月普度的放焰口一样,将食物布施给野鬼孤魂,周围的贫民或儿童也照例来“抢孤”,俗谓吃了“抢孤”的食物能保平安。

  摔孤之后做功德的现场聚起了人群,和尚开始表演节目,最经常的是“弄铙”和“答嘴鼓”。弄铙类似杂技,由练武功的和尚转动大小铙钹,并将其一个个叠起来。答嘴鼓类似相声,由两个和尚就市井平民所喜闻乐见的话题进行问答辩难,内容滑稽,引人发笑;但由于表演的和尚水平参差,也有流于粗鄙无聊,故方言中用“答嘴鼓”来形容耍贫嘴或聊废话。除了和尚的节目外,有的富家还请戏班演目连戏。

  做完功德要焚烧锡马和马上的聋和尚,意欲使纸和尚带着主事和尚交付的纸条到阴间去找死者的亡魂。丧家事先用纸扎成房屋楼台、车马奴婢以及其他种种物品。焚烧锡马时把这些东西连同“金银山”也一起烧掉,叫聋和尚一并带给死者,俗称“烧大厝”。此俗60年代至70年代已废止,80年代又有所恢复。有的丧家还扎制汽车、摩托车、洋楼、电视机、洗衣机、冰箱、电话等烧给死者;其中房产还附有“三宝佛作证”的房契,让死者在阴间也能享受现代化的生活。

  旧时,百日卒哭后孝男才可以理发、洗刷孝裤、吃蔬菜、睡席子、枕枕头;有的地方孝妇、孝女在卒哭后要“挽面”。随着时代的进步,这些礼制逐渐松弛,做百日时较疏的丧属(女婿、外孙、曾孙)一律除服,胸前或手腕上挂上红丝线,女性发给红色纸花让其插在头上,男性发给红包让其理发,俗称“转红”。转红之后的丧属不必遵守服丧的种种禁忌,但孝男、孝妇、孝女、孝孙(内孙)仍在服中。做完百日,孝女回夫家时应将带来的白龟?@留下,而将娘家做的红龟?@带回夫家,表示化吉、保平安。

  6.做对年

  旧俗,丧后周年做小祥祭,仪同卒哭;丧后两周年做大祥祭并撤灵座,折孝杖。民国以来,唯有很守旧的家庭才严格按古礼行事,民间多将大小祥祭并而为一,在丧后周年时“做对年”,撤除灵堂。

  做对年所用的供品还是丧事的“七碗”外加“三牲”或“五牲”,祭法也和做百日一样。祭后除孝男孝妇之外一律转红,灵堂也于是日撤除。

  撤灵堂之前孝男孝妇离家回避,由本家的长辈或请外人手拿1把刀和1碗水走进灵堂,用刀在供桌上拍1下,将水泼到供桌上,厉声说:“快逃!大水淹来了!”然后将死者的神主从灵座上移进供奉祖先的神龛。这种作法在废禁神主以后改为将死者的遗像自供桌上挂到墙上与其他先辈的遗像并排。

  死者的神主或遗像被撤离供桌之后,孝男孝妇回来撤除灵座,将桌头婢搬到庭院中,摘下大门口或厅堂檐下那对大白纸丧灯,连同桌头婢一起烧掉。

  7.终丧祭

  旧俗,丧后27个月就称三年期满,可以除服结束丧制。届时设祭,称“?V祭”或“终丧祭”。

  举行?V祭,要事先发贴邀请亲友参加,供品不再用“七碗”而改用吉祭的牲醴。祭毕卸除丧服,换上吉服。在聚族而居的地方还要举行仪式,将死者的神主迁入祖庙,按昭穆次序供在神座上,称“?y庙”。至此丧事完全结束。

  8.做 忌

  自丧后的第二年起,每逢死者去世的周年,遗属都要为死者“做忌”。旧俗,忌祭前一天要斋戒,不饮酒食肉、不听乐,变服终日,夕寝于外。

  民国以来,旧俗渐废。逢长辈忌辰,子孙毕聚,备死者生前喜食的蔬果酒馔,凑成6碗、12碗或24碗作为供品;从神龛里奉死者的神主就位,然后祭拜,拜毕则焚烧寿金银纸。

  现在做忌更加简化:做一些好菜饭摆在死者遗像前,焚香揖拜;接着烧寿金银纸,最后子孙聚餐。

  9.立墓碑

  营造坟墓可在墓主人生前或死后,但必须选择吉日。立墓碑也必须择日,而且要祭祀土地公。

  墓碑俗称“墓牌”。碑上字为“显考(或显妣)某府君某某(或某府某孺人)之墓”;左下角题“孝男某某,孝女某某,孝孙某某等同立石”。碑上总字数可用加减虚词的方式加以调整;碑文按“生老病死考”循序读下来,务使末字落在“生老”两字为吉。

  相传宋末帝?m经过漳州时为酬报本地妇女的拥戴,特赠漳州的妇女以“孺人”的品第。此说虽非史实,但漳州已嫁妇女死后墓碑上确均称“孺人”。

  二、特殊葬俗

  除停棺不葬之外,漳州以前还有几种特殊的葬俗,现在多已废止。

  (一)寄 埋

  旧时,一些地方妻子死在丈夫之先,应先行寄埋别处,等丈夫死后再移棺合葬。

  (二)二次葬

  漳州民间有迁墓重葬之俗。迁墓前备特制的陶罐,择定吉日祭墓开棺,将死者的骨骸自脚拾起,顺次摆入罐中,头骨放在最上面,然后盖上陶盖并以桐油灰密封。此陶罐称为“金斗”,先藏于家中或寄存在寺庙里。嗣后选定吉日,就原地或另择地将金斗埋入,打灰堆,立墓碑。葬完后举行祭祀,亲友要送“金银山”,供祭祀时焚化。

  客家人在迁葬后的祭祀时要放鞭炮,已出嫁的女儿和孙女要穿红裙。

  (三)殇 葬

  漳俗,婴幼儿死亡后用草席卷裹,放在畚箕中,由其父带到野外埋葬。葬处不堆土,也不树标志。

  周岁以上16岁以下的殇者,用木板钉简易的棺材装尸,脚下的那片棺板不钉,死者双手用红丝线捆扎,衣服上的口袋剪一个洞,俗谓可使早夭者在阴间免受劳役之苦,早日投胎转世。

  三、畲族丧葬习俗

  畲族的死者都采用棺木土葬,孝男孝女不披麻带孝,只穿素服。入殓时先将遗体洗干净,然后穿上本民族的服装,穿多少层寿衣没有特别的规定,根据家庭情况量力而行。入殓后随即出葬,没有停柩的习俗。亲友要在灵前礼拜,并唱《哀悼歌》。

一)送 终

 

  旧时,富裕人家父母年老要预先找墓地,造好坟茔以为日后的葬地,称为“寿域”;还要预先制好棺材,贴上红纸备用,称为“寿板”。

  (二)发 丧

  发丧是办丧事的开始。因死者的身分不同,发丧的方式有很大的区别,辈分高的人要办得隆重,辈分低的人丧礼从简。

  1.搬 铺

  依古礼,老人病危时应将铺位搬到厅堂中,以便到时得以寿终正寝。但漳州民间大多是等老人断气之后才行搬铺。

  死者断气后,子女(媳)要为其擦洗遗体,趁尸体尚未僵硬换上死者结婚时穿过的白色内衣裤。然后将尸体移置厅堂中三块木板拼成的铺上,男尸偏左,女尸偏右,头向内足向外。也有将死者横放在厅堂中以避免“担楹”。

  搬铺时厅堂的神明和祖先牌位均以布遮盖。死者仰卧在厅堂里,身上覆盖布衾——白布制成,镶红边,长应蔽足,俗称“天地被”。死者头上覆盖白布,头下枕以砖块垫纸帛。

  铺前张挂白幔,幔前摆供桌,桌上供死者的灵牌。60年代以后,供桌上多不设灵牌而以死者的遗像代替。依古礼,供桌上的供品应为死者生前所吃的剩余食物再添些新食物及一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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