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临床运用寒凉性质的药物治疗里热证的治法。又称清热法。属治疗八法之一。具有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的作用。清法适用于外感热邪入里;或其他外邪如风、寒、湿邪入里化热;或七情过激,气机失调,郁而化火;或痰湿瘀血,饮食积滞,积蓄化热;或阴液不足,阴虚阳亢等所致的里热证。虽然不同的里热证的临床表现不尽相同,但都常见发热、口渴、面红目赤、烦躁不宁、小便短赤、大便干燥、舌红苔黄而干燥、脉数等症状。
清法在临床上的具体运用需根据热邪在气、在血(气分热证、血分热证),脏腑热盛以及实热、虚热的不同,分为清气分热,清热凉血,清热解毒,清脏腑热,清退虚热和清暑等治法。
清法常与解表、泻下、化痰、利湿、养阴、开窍、熄风等法配合使用。如表邪未解、里热已盛,宜配合解表法,方如九味羌活汤;上焦热盛、热结胃肠,宜配合泻下法,方如凉膈散;痰热互结,宜配合化痰法,方如小陷胸汤;湿热内盛,宜配合利湿法,方如茵陈蒿汤;热伤阴液,宜配合养阴法,方如玉女煎;热扰心神而神昏,宜配合开窍法,方如安宫牛黄丸;热盛动风而抽搐,宜配合熄风法,方如羚角钩藤汤。
运用清法时须注意:①阴寒内盛,格阳于外的真寒假热证忌用。②使用寒凉药应避免用药过量,以免损伤脾胃之气或损伤人体阳气。③素体阳虚患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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