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礼 土家族的成人礼和婚礼是合在一起举行的。婚礼举行的前一两天,男女双方都要请客吃“戴花酒”,女子梳头戴花,男子披红戴花,以示成年。
婚俗 土家族历史上的婚姻比较自由,男女双方经过自由恋爱,征得双方父母同意,经土老师(巫师)作证,即可结为夫妻。在恩施石窑、大山顶等地,有“女儿会”的习俗,即每年农历七月十二日,青年男女通过“女儿会”,唱歌跳舞,彼此爱慕,结为终身伴侣。改土归流后,土家族被迫实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土家族实行一夫一妻制,解放前有姑舅表婚和填房婚之俗。姑舅表婚,即姑家之女必嫁舅家之子,又称“还骨种”;兄亡弟收嫂,弟亡兄收弟妇,称为“坐床”。但这些习俗到近代就已不存在了。解放以后,人民政府颁布了新的婚姻法,从此土家族人民真正享受到了婚姻自主的幸福。土家族的婚姻仪礼大致包括“打样”、“求婚”、“讨红庚”、“定亲”(俗称“插茅香”)、“看期”、“亲迎”等程序,与汉族古代“六礼”类似。较有特点的婚姻仪式是陪十姊妹、陪十兄弟与哭嫁。结婚前一天,男女双方举行盛大的成年礼。清《长阳县志》卷三记载:“古冠婚为二事,长邑则合而为一。于嫁娶前一二日,女家束发合笄,曰‘上头’。设席醮女,请幼女九人,合女而十,曰‘陪十姊妹’;男家命字,亲友合钱为金匾,鼓乐导送,登堂称贺,曰‘贺号’,不谓字也。是日设二(宴)席,其一,子弟九人,合新郎而十,曰‘陪十兄弟’,又曰‘坐十友’。”“陪十姊妹”、“陪十兄弟”的活动,在整个土家族地区至今遗风犹存。土家新娘出嫁时兴“哭嫁”,有的在结婚前半个多月就开始哭,有的要哭一月有余,至少三、五日。哭嫁歌有“哭父母”、“哭哥嫂”、“哭伯叔”、“哭姐妹”、“哭媒人”、“哭梳头”、“哭戴花”、“哭辞爹离娘”、“哭辞祖宗”、“哭上轿”等等。
丧葬习俗 土家族过去多行火葬。送葬时,需请土老师念经、道士开路。祭吊死者,由土老师椎牛祭神,牛头归土老师独占,贫苦者往往借牛为祭。后来,因受汉族影响,均改为土葬,程序分为入殓、葬礼、送葬、安葬、葬后事等部分。在清江流域以北的土家族地区,流传着一种特有的古老葬俗歌舞“跳丧鼓”,又称“跳撒尔嗬”。山寨里,无论谁家老人去世,必请师傅到家里来打丧鼓。当夜,唢呐高奏,锣鼓喧天,鞭炮不停。丧鼓一响,相邻村寨的人们齐来奔丧。“跳丧鼓”是在灵柩前由击鼓师傅击鼓、歌师叫歌、跳者接歌而起的舞蹈。一般以两人以上的双数舞者在棺木前对舞,跳至高潮时少则可达百人,多则可达上千人前来或舞或观。舞者交替上场直至天明。“跳丧鼓”的形式分为“待尸”、“摇丧”、“哭丧”、“穿丧”、“践丧”、“退丧”等若干段,基本动作有“虎抱头”、“犀牛望月”、“凤凰展翅”、“燕儿含泥”、“猛虎下山”等十几个套路。“跳丧鼓”有文舞(文丧)和武舞(武丧)之分。“文丧”中最具特点的是“哭丧”,“武丧”是和民间武术相结合的一种跳法。“跳丧鼓”的歌词内容十分丰富,有赞颂土家先民开拓疆土,回忆民族历史的;有反映先民图腾崇拜、渔猎活动、农事生产、爱情生活的;还有歌唱死者生平事迹等。
民间禁忌 土家族的禁忌事项很多,几乎涵盖了生产与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农业耕作、岁时节日、婚丧嫁娶、生儿育女、饮食起居、祭祀行事等等。比如,岁时农事方面,“正月忌头,腊月忌尾”。除夕之日,妇女忌推磨舂碓,忌梳头、洗衣,怕来年下雨洗刷掉地里的泥土。腊月二十九到正月初一,妇女忌动针线,以免犁田耙齿钉着牛脚和稻禾,苞谷长钻心虫。忌汤泡饭,防止天下雨冲毁庄稼。立春之日,忌挑井水;立秋一日,忌摘蔬菜。春耕开始,须看日子,忌羊日下种,下种后至小暑节,逢龙日不动土等等。日常言行方面,姑娘及孕产妇不能坐在堂屋门槛上。成年男女忌坐一条板凳。不准用脚踏火坑和三角架,以免亵渎神灵;不能以脚踩灶,在灶门口烘脚,认为是对灶神不敬。忌挑空桶、倒背背篓和扛着锄头进屋。不准将撮箕倒挂在堂屋里。在节庆、喜事、出门办事之时,禁说不祥之语,要多讲吉利话。过年过节,忌猫进屋,俗称“猪来穷,狗来富,猫儿来了穿孝服”。祭祀丧葬,亦忌闻猫声,严禁猫靠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