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置县,名双柏,属益州郡。时县域兼及今双柏、易门和新平县西北部地区。东汉末年,改益州郡为建宁郡,双柏归其辖;鄂嘉归永昌郡辖。
晋泰始七年(271年),双柏归隶宁州。唐初属昆州。唐末为南诏银生节度地。宋大理国时,摩刍乌蛮部归属威楚高氏,始隶威楚府。
宋宝祜六年(1253年),元世祖忽必列率蒙古军渡金沙江,由川入滇,灭大理国后,建立摩刍千户所和鄂嘉千户所,实行军事统治。
元至元十一年(1274年)赛赤典入滇,次年建立云南行中书省。改摩刍千户所为南安州,领广通县;改鄂嘉千户所为鄂嘉县,仍隶属威楚府。
明洪府武十四年(1381年),元世祖朱元章派傅友德、蓝玉、沐英率军南征,次年取楚雄府,建立州、县政权,裁广通县归属楚雄府。
康熙八年(1669年),因兵燹战乱,户口稀少,裁鄂嘉县并入南安州。
民国2年(1913年)4月,全国废除府、厅、州制,一律改为县制,各县由省直辖,故南安州改为南安县。因与福建省南安县重名,易名摩刍县。民国14年(1925年),经云南省政府批准,复名双柏县,民国18年(1929年),民国中央政府认可双柏县名。民国36年(1947年),因“局势不稳”,“地方不靖”为由,全省划为13个行政督察区,双柏县划归第六行政督察区辖。
1950年1月,双柏县改归滇西专署辖。1950年1月21日,双柏县人民政府成立。同年4月,改归楚雄专区辖。1958年4月,楚雄彝族自治州成立,双柏县为自治州所属县份之一。1958年10月,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双柏县制被撤销,并入楚雄县为区。1959年11月1日,恢复双柏县制,县治从云龙迁驻妥甸。1973年3月起,调整公社体制,至1975年4月,全县由7个人民公社增至18个(云龙公社于1974年1月划归楚雄县辖)人民公社。
1980年2月,县属18个公社调整为8个。 1988年3月改区为乡,乡镇政权均称人民政府。1988-1995年,双柏县区划设置为1镇8乡,乡级设妥甸镇、大庄乡、鄂嘉乡、法脿乡、安龙堡乡、大麦地乡、爱尼山乡、独田乡9个人民政府。2002年4月,撤销原大庄乡、鄂嘉乡、法脿乡,分别设立大庄镇、鄂嘉镇和法脿镇。2006年,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变乡镇职能,适度撤并乡镇,合理调整乡镇的规模和布局,强化和完善乡镇功能,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有关精神,双柏县适度撤并乡镇涉及雨龙乡、大麦地乡和法脿镇3个乡镇,撤并后双柏区划为5镇3乡,乡级设妥甸镇、大庄镇、鄂嘉镇、法脿镇、大麦地镇、安龙堡乡、爱尼山乡、独田乡8个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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