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早年民间对于丧葬有一套不成文的规例,一直延续下来,到现在有许多已经逐渐革新简化,但还有残留痕迹。
办丧事,人死了要“做七”,每七天叫一七,七七四十九天,每一七都要请道士做道场,或是请和尚尼姑念经,要设灵前桌,每日早晚要唱汤、唱饭、点塔香。
其次,男子在父母亡过之后,就要服丧。古时谓父死曰孤子,母死曰哀子,父母俱死曰孤哀子。在服丧中是十分狼狈的,所以福州有句讽人其貌不扬的话叫“真像孤哀子”,就是这个意思。
上寿的人死亡,有发素帖(即讣告)及企“屏风”的规矩,在素帖及屏风上自称为“不孝男”,戴孝一般都是首七开始,这日叫做“上孝”。在上孝之前,男人要去理发,刮胡须,否则要等到七七四十九日终七时才能理发,孝男穿麻衣带麻帽穿草鞋,腰扎草绳,麻帽上挂两个棉球。出葬时孝男要手执“孝儿杖”,杖长三尺,糊以白纸絮。孝儿杖,父死用木杠,母死用竹竿。这就是所谓“柴娘罢(父亲)、竹娘奶(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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