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谓是一种礼仪。我国有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称谓各地大体相同,东莞接近港澳,受外来影响,近来有少许差异。
父系亲属
长辈:
称曾祖父母为“太公、太婆”、“白公、白婆”;
祖父母为“阿公、阿嫲”,“爷爷、奶奶”,“阿爷、阿马”;
祖父母的兄弟及其妻为“伯公、伯婆”,“叔公、叔婆”,或以排行冠以“大、二、三”等。
称祖父的姐妹及其夫为“姑婆、姑爷、丈公”,亦冠以排行;
祖母的姐妹及其夫为“姨婆、姨公”,亦冠以排行。
称父母为“阿爸,阿妈”。
父亲的兄弟及其妻为“阿伯、阿叔”,“伯娘、婶娘”,或冠以排行。
父亲的姐妹及其夫为“阿姑、姑丈”,或冠以排行,或冠以名字。
平辈:
称兄弟及其妻为“阿哥、阿嫂”,“弟弟、弟妇”,对弟及其妻或直呼其名。
称姐妹及其夫为“阿姐、阿姊、姐夫,阿妹、妹夫”。对妹及其夫或直呼其名。
堂兄弟、堂姐妹及其配偶与此相同。 姑母的子女及其配偶同上,前面加“表”字。
晚辈:
本人子女及儿媳、女婿直呼其名,对儿媳或称几嫂;侄儿及其妻称“侄、侄媳妇”;侄女夫妻称“侄女、侄婿”;姐妹的儿子及其妻称“外甥、外甥媳妇”;姐妹的女儿及其夫称“外甥女、外甥婿”。
称儿子的子女及其配偶为“孙、孙媳妇、孙女、孙女婿”。侄子的子女及其配偶在前冠以“侄”字。称女儿的子女及其配偶为“外孙、外孙媳妇,外孙女、外孙女婿”。
母系亲属
长辈:
称母亲的祖父母为“太舅公、太舅婆”。
母亲的父母为“外公、外婆,婆婆”。
母亲的姑父母为“丈公、姑婆”。
母亲的姨父母为“姨公、姨婆”。
母亲的兄弟及其妻为“舅父、舅母”,或冠以排行,或冠以名字。
母亲的姐妹及其夫为“阿姨、姨丈”,或冠以排行,或冠以名字。
平辈:
称舅父的子女及其配偶为“表哥、表弟、表姐、表妹、表嫂、表弟妇、表姐夫、表妹夫”;姨母的子女及配偶同。
晚辈:
与父系子侄辈同,在前加个“表”字。
夫方亲属
即妻对夫方亲属的称呼。
称丈夫的父母为“老爷、家公、大人公、奶奶、阿娘、阿妈”。
对其他亲属的称谓,跟子女或丈夫一样称呼。
妻方亲属
即夫对妻方亲属的称呼。
称妻的父母“岳父、岳母或阿伯 、阿叔、阿娘”。
对妻的其他亲属跟妻一样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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