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家族的丧葬,以前有火葬习俗。“改土归流”后均为土葬,但仍保留着一些古老的形式。在南北朝及隋有“父母死,打鼓踏歌,亲属饮宴舞戏”。在唐、宋有“巴人踏歌伐鼓祭祀”。现在的唱孝歌,跳丧舞,就是古代“打鼓踏歌”、“踏歌伐鼓”的沿袭和发展。老者和长辈的葬礼一般比较隆重,年轻人和小孩的丧礼就简便一些。
黔江的土家人,习用木棺土葬,从人死到下葬,现在已与汉族等兄弟民族区别不大。在解放前,长者善终,多请土老师念经。晚上要唱“孝歌”,打夜锣鼓以伴柩。出殡时,由土老师“发丧”,下葬入土之时或之后,有的还要做道场,日夜灯火香烛,锣鼓喧天,分三、五、七日不等,做单不做双。最后,还要做幢纸扎灵屋,与死者生前穿过的衣物一起烧掉,供其享用。
在土家人丧事葬俗中,最具特色的是土家族的“跳丧”舞。“跳丧”舞是土家族举办丧葬活动的传统习俗,是一种吊唁式的群众性舞蹈,一般认为源于古代巴人乐舞,将丧事喜办。各地对“跳丧”舞的 叫法有所不同,如湖北省巴东县称为跳“撒烟哦嗬”(土家语,意为散忧愁)和“闹夜”,黔江一带称为“打绕棺”、“穿花”或“串花”等等。“跳丧”舞要求鼓乐、歌唱、舞蹈三者同时进行。舞者须是男性,一般由四、六、八人为一组,必须是偶数,每人手拿一件打击乐器,如锣、钹等。在“跳丧”时,掌鼓者在灵前的左面击鼓指挥,其他的“跳丧”者则手持乐器,在灵前或围绕棺木,共同敲击出变化多端的锣鼓“点子”来统一动作的节奏,并随着不同的曲调和歌词,狂歌狂舞,通宵达旦。纵观整个“跳丧”舞,都以“反胴体”的摆动为基本动作,有“顺边、下沉、悠晃、颤动”的特点,其队形复杂多变,有“单穿”、“双穿”、“摇丧”等,体现了土家族朴实憨厚、乐观豁达的性格。因“跳丧”舞集乐、唱、舞三者为一体,与现代舞十分酷似,故有的民族舞蹈研究者称“跳丧”舞为土家人的“迪斯科”。
黔江苗族的葬俗,从古到今变化较大。原来多用巨大的石块砌成一排排方形孔道,名曰“生基”。清代以后,又有埋“团团坟”的。现在一般都行木棺土葬,与土家族葬制已无多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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