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网站首页>>中华民族 >>医史·传说·民俗

杖疮的古代中医治法
  发表日期:2026年5月21日  共浏览1 次   出处:中国中医药报8版  作者:黄鸿昊     【编辑录入:中华旅游网
     字体颜色: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双击鼠标左键自动滚屏】 【图片上滚动鼠标滚轮变焦图片】 

提及我国古代常见刑罚,必定会有杖刑在列。杖刑抽打部位主要为臀部、背部或腿部,受罚者抽打部位常被打得皮破肉烂,伤势严重。

中医伤科在治疗杖刑伤上经验十分丰富,又称杖伤为杖疮。认为杖刑受伤由外连及内,直接损伤皮肉筋骨造成失血或瘀血。同时,“外伤”必然伴随“内伤”,伤后经常出现兼证诸如发热、大便秘结、出血和昏迷等症状。因此治疗方法上,杖伤治疗注重内外兼治。如《正体类要》曰:“若杖疮伤甚……苟内非补剂壮其根本,毒气不无内侵。外非砭刺泄其瘀秽,良肉不无伤坏者;受刑轻,外皮破伤者,但宜当归膏敷贴,更服四物、芩、连、柴胡、山栀、白术、茯苓。”认为血瘀在外者,则用砭刺之把恶血放出,或用贴敷疗法在受伤部位直接给药,再进一步内服方剂使毒气不内侵和促进伤口愈合。可见,外治与内服中药结合可同时发挥人体内外两方面的积极性。

《疡科心得集》载:“受刑之时,号叫则伤气,忍痛则伤血,悲愤则伤志,血气情志俱伤。”提醒伤后调护必须顾及气血、情志上的变化,以利更好地康复。另外,在受刑前,《神农本草经疏》也有记载以血竭、乳香、没药等药作丸,提到“临杖服一丸,护心止痛。”指出杖刑前可以提早先服药,以护心止痛,防止出现严重并发症。由上可见,中医对治疗杖疮有深刻的认识。(黄鸿昊  暨南大学中医学院)


Google
 
上一篇:魏文帝写信赞菊花延年之功
下一篇:漫谈成语“杜鹃啼血”

 相关专题:

·专题1信息无

·专题2信息无
 
  热门文章:
 · 香山 [40739]
 · 京城著明景观的数字之迷 [38957]
 · 北京大观园 [36897]
 · 杭州市出租车叫车电话 [24797]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评论无
发表、查看更多关于该信息的评论 将本信息发给好友 打印本页
   2026年5月21日 星期四

用户名:   
密 码:   
       


 

 
http://www.baidu.com
友情链接:中华医学网 版权所有:中华旅游网 2008-2015[人文北京网]
Copyright 2008-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页面执行时间:429.688毫秒 中华旅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