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羌族民间信仰:一种生态自觉意识
  发表日期:2022年5月25日  共浏览299 次   出处:来源: 中国民族报 作者: 王禹栋     【编辑录入:中华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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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百年来,生活在岷江上游的羌族人民与自然共生共存,其“天人合一、万物有灵、和谐共生”的观念既反映了他们对自然的敬畏和膜拜,也彰显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智慧和生态伦理。羌族基于独特的生态地理环境而形成的信仰文化,是羌族文化的标志性符号,对于新时期构建生态文明理念、建设美丽中国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羌族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多彩的古老民族,主要分布在四川省的汶川县、茂县、理县和北川羌族自治县以及贵州省、甘肃省、陕西省、云南省的部分地区。

  羌族居住的地区山势陡峻、谷深河急,这种自然条件孕育下的羌族人民对天、地、山、川、树具有天然的亲切感和崇敬感。

  羌族各寨聚族而居,一个寨子少则几户,多则几百户,其民居多为三层半的结构。各村寨依山就势,把房屋建在山腰或山顶,具有高度的生态契合性。在崇山峻岭之间,建筑、农田、水井、山林、牲畜等共同构成栖居的生态环境,让人深切感受到天地人和的美感。

  从人文地理学的角度来讲,由于自然环境的限制,羌族人民与生存环境之间的依附关系是天然的。在羌族居住的地区,流传着不同的创世神话,如《开天辟地》《羊角花》等。这些神话很多都与树木有关,使得羌族人民对树木、森林有着特殊的情感,也形成了不能乱砍滥伐的生态意识。

  羌族有祭山会、封山会、开山会等仪式及相关的释比口述传播文本。在上坛经《默勒格》中,释比会专门强调禁止烧山,反对乱砍滥伐和无节制的放牧。羌族人民对山林的保护,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防止水土流失和泥石流,同时也会减少风沙的灾害。

  羌族人民自然崇拜的原始多神信仰,使得对水土、森林资源和环境的保护经过神化并作为信仰被巩固了下来,成为全体羌族人普遍认同和自觉履行的一种秩序和规则,体现出一种生态文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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