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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传统社会中的宗教信仰(8)
  发表日期:2022年4月27日  共浏览212 次   出处:中华旅游网     【编辑录入:中华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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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教合一制度    

    人类历史上政治总是与宗教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而且这种结合的形式是多种多样。其中政教合一是宗教和政治结合得最密切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为君权的宗教统治和政治统治。解放前的西藏地区实行的就是这样的政教合一的制度。这个制度并非佛教传入西藏时就已存在,而是佛教与西藏社会相结合,在佛教西藏化的漫长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种独特制度。    从历史上看,吐蕃时代晚期,佛教虽受到王室贵族的推崇和豢养,甚至,某些佛教首脑人物如钵阐布参与政事,执掌了大权,但其基本特点仍然是君权的支配。佛教僧侣集团或本教僧侣都是在以赞普为首的世俗统治集团的政治要求下来进行活动。甚至本教和佛教的某些教义不得不依据吐蕃统治集团的政治要求来进行修改。尤其是佛教当时缺乏民间信仰的牢固基础,因此在达玛灭佛时佛教很快进入低俗。吐蕃王朝灭亡后西藏社会近二百年处在分散割据的局面。西藏各地的地方贵族世袭家族与宗教相结合,形成了很多互不统一的地方政教势力。如蔡地方的噶氏家族和蔡巴噶举相结合,帕木竹地方的朗氏家庭与帕竹噶举教派相结合,拉萨河上游的止贡噶举教派与交饶氏家族相结合,阿里古格王族的益西俄出家为僧,身兼政教两权等等。应该说此时政教合一的雏形已经在西藏各地出现。元代萨迦昆氏家族在元朝的扶植下,一个家庭兼掌政教两权,“信仰并用,军民通摄”,形成了一个全藏比较统一的政教合一组织,这被认为是西藏政教合一的开始,其特点之一是家族把持教权,父子传承,宗教与血统相连。在政治上实现了统一,但宗教上萨迦派并未能形成凌驾于其他教派之上的统一强大的势力,各个教派之间仍然明争暗斗,各行其是。直到十七世纪,格鲁派势力崛起,并在蒙古固始汗的军事帮助下,取得了对全藏佛教的领导权。明清皇帝进一步确认了达赖喇嘛在西藏的最高政教领袖之地位,从此全藏的教权和政权合于达赖一人之身。他既是西藏的宗教领袖又是政治领袖,形成典型的政教合一制度。这种制度还有一个重要的特征,这是在西藏处理政治、经济、社会、军事、法律以及民间事物都以佛教的教义为基本准则。并把服从宗教领袖,遵循佛教教义当作是最高的原则,这正是佛教在西藏化的过程中与西藏的传统社会结构相结合而形成的一个特点。    

    5、喇嘛与人民    

    过去很多人称西藏佛教为喇嘛教,其实喇嘛并非教名。“喇嘛”在藏语中为“上人”或“上师”。如同汉语中的“和尚”,是一种尊称。喇嘛的正式称呼是“格堆巴”,意为僧侣。他们是西藏固定的宗教职业者,也是佛学理论的传播者和各种宗教礼仪的主持者。藏语谚语说“无喇嘛上人,如何近得佛?”“若喇嘛无在前,菩萨也不灵验。”人们相信喇嘛是引导他们进入佛道的唯一导师,人们无论活着还是死后都需要喇嘛作他们的向导。在人们心目中,喇嘛属于“三宝”中的第一宝“僧”因而受到大家的尊敬和崇拜,不论属于哪一种教派的喇嘛,对于贫民百姓来说都是皈依和依靠的对象。在西藏,一个人从生到死都离不开喇嘛的帮助,子女生下来要请喇嘛命名,子女长大结婚须请喇嘛占卜,平时患病需要喇嘛医治,出门办事也要请喇嘛占卜,人死后更需喇嘛超度。只有通过喇嘛的念经祈祷,俗人的身心才得以归依佛法,免入地狱,得生善道。所以,人们在生活中遇到疑难问题总是请教喇嘛,因此男女老少都非常崇敬喇嘛。社会上任何一种群体也离不开喇嘛的合作,一个部落、一个村寨、一个地区,甚至连西藏地方政府的重大事件也往往要靠喇嘛念经、降神和占卜来最后决定。社会上的各种纠纷在俗人无法调节时要靠喇嘛来裁定,占卜和神判有时候胜过法律。在日常生产中求雨、防雹、祈祷丰收等更是喇嘛的神圣职位,至于一年四季各种各样的节庆盛典同样离不开喇嘛的主持。喇嘛们由此得到社会的尊敬,他们被奉为神的代言人,他们可以向人们传达神的意志,并代表人向虚幻中的神表示敬畏,传呈愿望和祈求。这样,喇嘛在西藏广大信徒中具有极大的神圣性和崇高的地位。正因为如此,藏民把当喇嘛视为人生的一大理想,家家都乐意送子入寺当喇嘛。对于贵族世家的子女,喇嘛生活虽艰苦,但这是一种可靠的仕途,可以享受特殊的地位和特权;对于贫民百姓来讲,喇嘛生活优于他们原来的生活,当喇嘛既可赡家糊口,又是唯一可以提高自己社会地位的途径;于是喇嘛的人数不断增长,仅一六九四年至一七三三年的近四十年中,黄教僧侣的人数从34488人增长为221742人。到一九五九年前夕,僧侣人口占西藏全区人口的9.5%,僧侣集团的猛烈膨胀是西藏经济发展缓慢,人口迅速减少的不可忽视的原因之一。正如一名西藏贵族所言:西藏“可耕空地很多,但因喇嘛为数庞大,人口减少,土地因而荒芜。”    

    在西藏喇嘛的种类虽然很多,但就一般而言,当喇嘛必须入寺学经,贫苦农牧民的子女入寺须向所属领主缴纳赎身费,然后经入介绍,在寺内拜师习经。七岁至二十岁期间受沙弥戒十条后称为扎巴,入寺年满二十岁并受二百五十条比丘戒(又称具中戒或大戒)即为喇嘛。尤其是被称为“具恰哇”的喇嘛必须经过长期地按部就班地学习各种经典,以便升级毕业后考取格西学位。格鲁巴的哲蚌、色拉、甘丹三大寺的喇嘛攻读格西学位课程不但内容很多,而且时间也很长,必修的课程包括因明(初级三年),中观被认为是最重要的课目(修四年),戒律学习四年,学习俱舍同时研究高级因明为期四年。这五课的学习时间加在一起近二十年,比现代人从小学到大学的时间还长。因此,真正学完所有的这些课程并通过无数的考试获得格西学位的喇嘛毕竟是少数。当然其中也有一些富裕人家的子女用钱财布施而获得格西学位的喇嘛,在四种等级的格西学位中,第三种多壤巴、第四种林色巴中,靠布施取得学位的人较多。多数没有获取学位的普通喇嘛,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有的入深山老林修行;有的学了一些专业后从事绘画、雕塑、医学等方面的工作,有的并不系统地学经,不重视经典和理论,而是专靠法术咒语等在社会上个别进行活动,成为“阿巴”,意为咒师。也有的虽然住寺院学经,但常去农村牧场替人念经祈福或求雨防雹等等,有的则留在寺院出卖劳力,承担各种繁重的体力劳动,成为寺院的差役。在寺院内法规上严禁喇嘛饮酒吸烟,格鲁派寺院禁止喇嘛结婚生育,但违规的丑事也时有发生。    

    尽管佛教的教理宣传对财富不能贪得无厌,要视财富为草叶上的露珠,但在寺院的上层喇嘛中凭借其宗教地位,搜刮勒索,横征暴敛,积累财产,贪污贿赂者也不乏其人。真正约束身心,一生苦修者并非多数。一些寺院中的上层喇嘛不同于世俗的贵族,就在于他们能够利用广大百姓的宗教信仰,通过布施捐赠、念经、卜卦等获得更多的社会财富,至于广大的普通喇嘛,有的迫于生活,把寺院当作一个栖身之所;有的则出于真诚的信仰,把寺院当作修行场所。在没有多少世俗正规学校的西藏,寺院又是学习知识的教育中心。因此,一般人要想到一点书本知识,只有入寺当喇嘛。于是喇嘛也就成了全西藏传播知识,受人尊敬的教师。    

    凡具沙弥和比丘戒的喇嘛平时以学习诵经,念经祈祷,练功修行为其主要生活,一般不参加生产劳动。所穿衣服大同小异,颜色有红、黄、金黄、紫、枣红等。不同的服色并不代表或象征不同的教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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