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旧西藏的农奴制度里,占总人口不到5%的农奴主占有95%的土地和农奴、奴隶;而占总人口90%以上的农奴,则没有土地所有权,他们人身依附于农奴主,其收入的绝大部分亦为农奴主所有,近百万的农奴生活在极端贫困之中。
如果说1959年达赖的出逃使西藏废除农奴制,使民主改革提前进行了,还不如说这也是一种社会发展的必然。
于是,一场西藏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民主改革运动在“世界屋脊”上蓬蓬勃勃地开展起来,这场运动彻底摧毁了西藏千百年形成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广大农奴和奴隶翻身解放,当家作主,成了国家的主人、土地的主人,也成了自己人身的主人。1960年秋天,在短短的几个月里,西藏51个县共废除高利贷850万克(一克相当于14公斤),减息折粮2.6万克;谁种谁收,农奴得粮200多万克;约2万朗生安了家,得安家粮18万克。群众发动起来了,封建枷锁被打碎了,农奴们用民歌表达了他们的心声:“达赖的太阳照在贵族身上,毛主席的太阳照在我们穷人身上。贵族的太阳下山了,我们的太阳升起来了。”民主改革运动在西藏80万人口的农区胜利完成,20万农户欢天喜地得到了土地证。得到了自由和土地的人们,围绕着熊熊的篝火。日以继夜的歌舞狂欢,欢乐的泪水流湿了他们的氆氇衣衫,这是西藏历史上最感人的一幕。当时一个年轻的记者陈宗烈用照相机拍摄这个事件的全过程。40年以后再来看这些图片,仍能感受到当时翻身农奴得到土地,在自己的土地上劳作和收获的欢乐和喜悦 感受到他们第一次当家作主,为选举乡人民代表而投下自己一票的神圣和庄严。
历史学家记录这个历史过程则是很简略的:
1959年6月28日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召开了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全区进行民主改革的决议》,并于第二次会议通过了《西藏地区减租减息实施方案》,对参加叛乱的领主的土地实行谁种谁收,宣布解放农奴主的家奴朗生,和废除农奴对农奴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对未参加叛乱的农奴主实行地租二八分成。减息的办法是,废除农奴主在1958年以前贷给农奴的一切债务,对1959年所贷债务,一律实行减息。
1959年9月22日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废除封建农奴主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的决定》、《关于西藏土地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以及牧区民主改革的规定。
1959年12月又颁布制定了《关于牧工牧主两利之实施办法》,兼顾牧主和牧工双方的利益,规定牧主不得随意解雇牧工,要使牧工生活得到改善,政治权利得到保证,牧工履行合同管理好畜群,鼓励牧主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西藏的民主改革历时两年完成,从此,西藏的社会面貌焕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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