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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经》:中医必须以自然为师
  发表日期:2020年2月29日  共浏览210 次   出处:中华医学网     【编辑录入:中华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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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大自然,就没有中医,是大自然的无穷奥秘、神奇绚丽,启迪、蕴育教导了中医,也丰富完善了中医。中医“效法自然”。我们看看作为中医经典及理论基础的《内经》是如何讲的:

  “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治病必求于本”。《内经》提出了中医学必须以阴阳为纲,因为阴阳是天地之道,是整个自然界普遍存在的规律与法则,疾病当然也不能例外。在阴阳变化中去寻求答案,这是总原则,也是中医效法自然的最根本体现。

  《内经》所谓的“提携天地,把握阴阳”;“法则天地”;“其知道者,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春气之应,养生之道”,“夏气之应,养长之道”,“秋气之应,养收之道”,“冬气之应,养藏之道”;“所以圣人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以从其根,故与万物沉浮于生长之门”,如此等等,这些难道不是效法自然么?

  《内经》把天地、上下、阴阳、气血、左右、水火等,统统包容在一起来论述人的生理、病理,并据此来指导对疾病诊断和治疗。它把人体的任何一个“藏”(比如肝),都已经融入到了整个的自然界,而成了其中的一份子。因此它说:“故治不法天之纪,不用地之理,则灾害至矣!”“不知年之所加,气之盛衰,虚实之所起,不可以为工矣!”又说:“阴阳四时者,万物之终始也,死生之本也,逆之则灾害生,从之则苛疾不起,是谓得道。道者,圣人行之,愚者背之。”这个“得道”的“道”,就是自然法则和规律,是《内经》主张我们应当遵循和效法的。孙思邈也说过“太上畏道”,也是这个意思。只有敬畏它,你才会去模仿它,效法它。

  从以上所引原文中可以看出,《内经》所谓的“把握、法则、法于、从之、行之”等,都含有效仿、效法意思;而它所反对的则是“不法”、“不用”、“不知”、“逆之”、“背之”等,并指出其危害,即不效法自然所带来的灾难。

  可见,《内经》始终贯穿着中医必须以自然为师,效法自然以养生及诊治疾病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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