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人生礼仪
发表日期:2018年9月14日 共浏览33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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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俗 侗族婚姻为一夫一妻制。姑舅表婚较为流行,姨表兄妹和辈分不同的不能通婚。女子婚后有“坐家”(即“不落夫家”)的习俗。解放前,侗族的社会基本单位是封建家长制的父系小家庭。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低于男子,妇女禁触铜鼓;男人或长辈在楼下,不准上楼。侗族姑娘在婚后才能享受父母和自己积累的“私房”以及分得少量的“姑娘田”、“姑娘地”。男子继承家业,无继承人的可招赘养子。
丧葬习俗 丧葬一般同汉族,行土葬。个别地区还有停葬习俗,人死入殡后将棺材停放在郊外,等本族与死者同年同辈的都死亡以后,才一同择日安葬。
民间禁忌 户内供奉祖先的神龛,为最神圣之处。一切凶器,刀、松、剑、戟、戈、矛、弓、弩,甚至棕索,都不准放置其上。否则,为对神大不敬,会招致惩罚。寨内举行祭礼活动期间,禁忌外人入寨。禁忌标志为用斑茅草打4个结,结成十字,悬于寨子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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