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族人生礼仪
发表日期:2018年9月14日 共浏览33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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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礼 度戒是瑶族男人的成人仪式,是瑶族特有一种习俗,是瑶族男人成长程中不可少的神圣一课,比娶新嫁女还要隆重。瑶族不认为18岁是成人的年龄,在他们看来年龄无论大小,只要度戒过关,就是男子汉,就得到了神灵的保护,得到了社会的承认,可以担任全寨的公职,获得人生的社会价值。没有度戒或度戒没有过关的男人就不能算是真正有价值的男人,就没有社会地位,得不到姑娘的爱慕,甚至找不到老婆。年长者如未举办度戒,必须找机会补办,否则就不被认作是瑶族人。流传至今,度戒在江城瑶族社会生活中仍然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瑶族的度戒比较复杂,准备的时间也就比较长。男孩长到10岁时父母就请识字先生推算吉利年份来给他度戒,决定度戒年后,父母提前一两年为度戒作准备,并在度戒年内确定度戒的具体时间。时间确定后又请师父,师父越多越好。度戒前男孩要蒙被入睡5天,等到度戒仪式时才能出门。之前师父给男孩读经教授,并设立高桌反复练习度戒仪式上的动作,同时对男孩进行本民族传统道规范的教育,男孩也在师父的训导下自觉修身。 度戒的整个仪式繁杂冗长,太阳尚未出来,仪式便已开始。主师父先替男孩诵经做法事,然后身着红袍的引教师指导男孩穿上其同样的神袍,系红腰带,头戴瑶族的“上元”圣像。引教师把一条红布条的一端系在自己腰上,把另一端系在男孩的腰上,象征着徒弟象婴儿一样尚未分娩离开母体。引教师拿着神剑和神咒引领男孩走向度戒场院,路上引教师还拿出早准备好的小钱给挡路人,以求买路放行。到了天台后,引教师又领着男孩在天台下从左到右转3圈,然后手持树叶神咒首先从正面的梯爬上天台,口中念念有词,下来把男孩领到天台的戒桌,解开系着的红布条,表示婴儿从娘体分娩。并给男孩讲誓言,拜叩完后将木梯撤掉。男孩对天发誓:不杀人放火,不偷盗抢劫,不奸女拐妇,不虐待父母,不陷害好人……发誓完毕,由师傅用一个三角形的印章在男孩手上打上一个红色印记,至此度戒仪式结束。 江城的瑶族度戒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自始自终贯穿着本民族的传统道德和戒律条文训导,并借助这一形式给即将走向社会的男孩子灌输传统道德,使受戒者在人生转折关头受到教育和熏陶,度戒对学习、继承和发展民族传统文化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婚俗 瑶族实行一夫一妻制。过去普遍实行族内婚,严格禁止血缘内婚,通婚的范围较窄,如排瑶只在八大排内通婚,亦少与过山瑶通婚。乳源东边瑶不与西边瑶互婚,流传“水牛不打(配)黄牛”的说法。建国后,族内通婚解禁,与汉、壮民族或瑶族不同地域不同支系之间相互通婚者日益见多。婚后离婚、再婚及寡妇再嫁不受歧视。 (一)定情 瑶族以歌求爱、以物定情的方式比较普遍。排瑶的“沤莎腰”,是典型的以歌求爱的自由寻偶方式。每当农闲或节日的夜晚,未婚男子便翻山越岭跑到自己爱慕的姑娘家的窗下唱情歌,女方如果不喜欢来者,她就默不作声,任由求爱者自行表白不作任何答唱。或从窗台递出竹枝或松明火把,将男方打发;如果相中登门求爱的小伙子,便会起床对歌,隔窗递烟送茶,以示相许,待爱情成熟时还互相交换手镯或挂袋等为定情信物。 过山瑶男女青年自对歌相识后及结婚之前男女双方亦交换定情信物如手镯、头巾等,家庭不富裕的交换一条手帕亦算定情。 (二)定婚 排瑶男女青年自由恋爱定情后,男方要托媒人去向女方的父母提亲,如果应允,便举行一次“交盐包”的定婚仪式,商定正式的婚期。乳源、连县过山瑶青年男女经恋爱双方同意成婚,由父母出面,请寨中老人作证人,双方家长签订“婚书”(婚约),摆明家庭经济状况,子女的顶姓及赡养父母及婚礼钱物等内容,协商妥当即定佳期。也有一些地区的瑶族青年男女的婚姻几乎由父母包办,如连南三排、南岗的“童婚”和连山过山瑶的联姻。“童婚”即从小由父母定下小亲,孩童约在6岁开始择偶,8―10岁的少年最为普遍,定下小亲后即行“定婚礼”,长至18岁以后才正式完婚。若子女长达后不满意配偶,可提出解除婚约,届时作一定的退婚赔偿即可。连山过山瑶男女大都由父母包办完婚。但在订婚以前,男女要上女家见面相亲,男女双方有一定时间的接触和相互了解。一般而言,婚姻决定权在于女方的父母,有的女方父母要求男青年到家参加劳动一段时间,以考察其劳动态度和为人,满意了就会同意子女的定婚。 (三)招郎入赘 在连山、连县、乳源、始兴、乐昌等过山瑶地区,普遍盛行招郎入赘婚姻,有的汉族男青年也入赘瑶家。入赘婚姻有几种形式: 一是叫“卖断”,男子入赘到女家后,完全脱离自己父母的家庭,从女方家的姓氏,更改名字,所生子女 从母姓。这种婚姻形式在乳源瑶区较多。 二是“两边顶”,若女家只有女孩而男孩,男子上门入赘后所生男孩第一个随母姓,以示女家不断香火,第二个随父姓,其余的由双方协商跟谁姓都可以,叫“两边顶”,以继嗣夫妻双方家中“香火”,其子女可继承两家的祖业和遗产。这种形式在各地的过山瑶均存在。 三是“两边走”,若男女双方的父母都年迈体弱,又无其他劳动力时,男子上门入赘后,则采取“两边走”的形式,即每年夫妻俩都要在双方父母家中劳动半年或数月,赡养双方父母,公平合理,这种形式多存在于连山瑶族社会中。 建国后,过山瑶婚姻仍盛行男到女家的婚俗,但婚后子女随父姓者日见增多。 (四)婚礼 排瑶出嫁、娶亲的场面隆重,婚礼前后举行3天。送亲的队伍少则10余人,多则30―40人。新娘出嫁时舅父、兄弟姐妹及亲友陪伴,撑伞步行到男家。男方的家人在村头备酒,迎接送嫁队伍,敬歌敬酒后高高兴兴进村寨。亲娘进夫家屋后先祭拜祖先神灵,尔后在夫家打水洗脸,以示新的生活开始,接着由婶嫂带领向众亲戚敬茶“认新”(即认亲戚),并一道共进酒宴。整个婚礼过程主客以歌代言,以酒代茶,既热闹又简朴。 过山瑶的新娘新郎要举行拜堂仪式:一拜祖先,二拜父母,三拜长辈与媒人,然后是夫妻两人对拜。拜堂完毕,一对新人由伴郎伴娘陪同依次到酒席各台“认亲”,由新郎新娘向不同辈份的亲戚敬上茶、酒。婚宴上以肉、豆腐、鸡、鱼、糍粑等佳肴款待亲朋好友。 (五)离婚 建国前,瑶族人离婚手续简便,只要双方同意,请族中年长父老作证,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等具体事宜达成协议,证人即拆开或折断一物(如树枝)各执一半,或喝过分手酒后,离婚便告成立,以后男女婚嫁各不相干。瑶族男女双方都有提出离婚的自由,但如果男方先提出离婚,女方便不用退回聘金聘礼,如果女方先提离婚,则要退一部分身价银(聘礼)给男方。 (六)再婚 瑶族夫妇一经离婚,双方都有再婚的自由,男女任何一方不得干涉。 (七)抢婚 抢婚原因:一是青年男女双方有情有恋,但父母或娘家舅父不同意;二是女方家中要彩礼太重或男家太穷无法操办婚礼而不得不为之。抢婚对象:限于离婚或丧夫的女性。在排瑶盛行定小亲地区,一些青年男女长大后不愿按“定亲”成婚,则可解除婚约,只是解除约后的女性亦成“再婚”对象,是为“抢婚”的目标。 抢婚在黄昏进行,某男子有意与某女子成婚,便选择女方外出做工傍晚归家经过的路段,相约几位好友躲在路旁草丛埋伏,等女子经过,便拥出来围着女子推推搡搡抬到男家,当晚请来亲朋好友,并请女方父母来家共聚晚餐;尔后便可同居,过后一段时间再举行正式结婚仪式。被抢女子不愿意,便不同居。在排瑶社会,男性不能强迫女性做任何事,不然会引起女方娘家的十二代兴师问罪“吃人命”,女性在社会上受尊重,舅父有一定的权威。 (八)“担名” 过山瑶姑娘如未婚怀孕,其父母便为姑娘选择合适的男子为孩子的名义父亲,称“担名”。男子如未婚,又非血缘亲,在“担名”期间可与该姑娘同居。她所生子女归女方,不受社会歧视。如俩人感情相好,就此结成永久夫妻。若感情不合,女子可另觅他人为夫,给“担名”男子一笔“脱名费”,即脱离担名关系,各自婚嫁自由。 建国后,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传统婚俗有了很大的变化。“抢婚”、“担名”等旧俗已不复存在。 (九)“不落夫家” 龙门县蓝田瑶族乡的瑶族于50年代前盛行“不落夫家”的婚俗,且有严格族内婚和族内同姓不婚的规俗,若个别男人娶来其他民族的女子则必须请族人饮“入门酒”方可获认同。 该乡瑶族未婚的男女青年,或婚后未落夫家之前的男女均有充分的性自由。16、17岁少年女子于一年一度农历八月十五日夜举办的“舞火狗”活动后方可住进村中的“妹仔屋”,标志成年可谈爱。16、17岁少年男子亦可住进村内的“后生屋”。一般每村有一二间这样的屋仔。未婚男女经交际找到意中人后则可定情,双方秉明双亲,由男方父母亲托媒前往女家提亲,经择日、迎娶、过门、拜堂、喝交杯酒、闹洞房的程式,完成婚礼。婚后第三天,新婚姑娘即时返娘家常住,此后逢年过节夫妻双方见面,也不一定同居,平时各自可另找别的恋人过性生活。过去不少是童婚的男女,成年时亦经一定的程式,婚后亦是如此。直到女方怀孕则必须回到夫家分娩做月,及后则同丈夫常住了。“不落夫家”的时间长短不一,少则一二年,长则七八年。一经常住夫家就不能再享有性自由了,否则受社会舆论,甚至受族规惩罚。 自50年代土地改革随人口所在分配土地,中间又经人民公社化特别是80年代改革开放,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到户的经济社会变革,传统婚俗逐渐淡化,加之年青一代文化素质提高,观念也随之起着变化,“不落夫家”之旧俗基本消失,青年男女的婚事多新事新办。
丧葬习俗 瑶族的丧葬因地区和支系不同而异。如“勉支”大都行土葬。“布努支”过去兴岩葬,现行土葬。“拉珈支”瑶族成年人行火葬、未成年人行土葬、婴儿行挂葬。连南八排瑶人死后,行尸体绑于椅子上。出殡时,抬轿似地将尸体抬至墓穴入棺,人们称为“游尸葬”。
民间禁忌 瑶族是十分注重礼仪的民族,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礼仪禁忌。路途相遇,不论相识与否,都要热情打招呼,否则被视为不懂礼貌。平日里洗脸盆不能拿来洗脚。用餐时忌讳互用碗筷。忌讳衣裤当户晒。忌讳在屋内乱吐口痰。猪日不杀猪,鸡日不杀鸡,牛马日不买卖牛马。有客人到家,客人先要与主妇打招呼,主人才高兴,否则被认为傲慢无礼。 瑶族十分尊敬长辈与老人。路遇老人要主动打招呼,并让到路的下方。骑马者,见到老人时必须立即下马。在老人或长辈面前,不跷二郎腿,不说污秽的话,不随地吐口痰,不直呼老人和长辈的名字。与老人和长辈同桌共餐,要让他们坐上席,主动给他们添饭加菜,可口的菜肴要移到老人和长辈面前摆放。 火塘是瑶族家庭的核心,火塘上的三脚架以及灶膛,不能用脚踩,火塘内的柴禾忌讳倒着烧。有些地方的瑶族忌吃狗肉,所以到了瑶族地区,不要打主人家的狗,不要吃狗肉。还有些地方的瑶族忌吃乌龟、蛇和鳝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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