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渡河公传说——可考究的最早壮族起源的传说
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起源神话,在欧洲,有亚当夏娃结合,繁衍人类的说法;在我们中国,有女娲泥土造人、盘古开天辟地创造天地万物的说法;在上林县三里镇一带,却有非常独特的人类起源传说——相传在远古时代,天地遭遇大荒洪,整个世界一片汪洋。只有一对金童玉女抱住一个神奇的大南瓜飘浮在水面而免幸遇难。洪水过后,整个世界只剩下了这对男女,他们上岸后,逐渐长大,结为夫妻,成为壮族的始祖。
后来,为了寄托思念祖先、保佑平安的心愿,祈祷来年风调雨顺、富足安康,人们用彩布缝绣了“渡河公”——一男一女两个小布人一起怀抱着一个金黄色的南瓜,“南瓜”用风干的艾草、白芷、苍术等多种中草药填充。每年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三里镇一带家家户户男女老少齐聚清水边,一边祈祷,一边把绣好的“渡河公”悬挂在小孩的脖子上,垂至肚脐部位,因“香艾”有驱邪、压惊、镇痛的作用,可保护孩童安康。或者把"渡河公"和棕子放在一艘小船上,点上红蜡烛,沿河漂流,让河灯带走不幸和忧伤。
“渡河公”是上林县特有的壮族民俗活动,自明朝形成以来,至今400多年长盛不衰。目前,渡河公”民俗已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二、石南海——可考究的壮族先民最早活动遗迹
1972年,因天旱抽水,从塘红乡石门村一个名叫“石南海”的深潭中,打捞出石锛、石斧、杵等石器和铜刀、铜锹等青铜器(现有4件石器和5片动物遗骨保留在县文物管理所,其余的保存在区博物馆)。这表明,石门早在新石器时代就出现了人类。因此,石门是桂西南地区人类出现较早的地方之一。
此外,塘红石门出土过东汉时期的大铜鼓。晋人裴渊的《广州记》中说:“俚僚(古代壮族人的称谓)铸铜为鼓,鼓惟高大为贵”。铜鼓是当时壮族权力的象征,塘红出土的大铜鼓表明,那里很可能就出现过一个很大的壮族首领。而且,从现存于上林县文物所的铜鼓工艺上看,工艺之精细实属罕见,这说明,早在东汉以至秦朝以前,石门的经济和文化发展已经十分先进。
三、智城——唐朝统治下桂西南地区的“壮都”
公元624年 (唐武德七年),一个名叫韦厥的壮族首领接受唐王朝的命令,招抚了附近分散的部落,统一在唐王朝之下。韦厥因功被封为澄州刺史,管辖红水河中游,上林县全境以及今都安、马山、巴马、大化、武鸣等县的一部分。
公元634年,韦厥在如今的上林县白圩镇爱长村修建“智城”——也就是当时澄州的州址。
智城占地94亩,三面环山,一面环水,利用城中山间谷地划出内城和外城,兵马驻扎外城,家眷住在内城。现存外城墙两道、内城墙两道,城池三道,水井一口以及石磙、石马槽、石碾槽、陶瓷器残片以及原百越地区传统的干栏式建筑遗址。
2003年,来自中央民族大学、广西博物馆以及日本、越南、澳大利亚的80多名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聚集智城遗址,进行学术研究,认为智城城址虽未经挖掘,但从仅存残垣及少量遗物看,其规模之宏大、构筑之巧妙,当为广西唐代城址典范之一。
智城,早在1300多年前就成为唐王朝统治下的桂西南一带壮族聚居地方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中心,是名副其实的“唐朝壮都”。而澄州刺史韦厥,也成为桂西南一带各族人民的领袖,被人们尊称为“万寿公王”。 每年农历二月十一日, 当地群众都在智城庙前举办“万寿节”活动,以纪念韦厥安定社会、发展经济的丰功伟绩。 2006年,智城遗址被国务院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2年,万寿节被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四、《六合坚固大宅颂》碑——目前可见最早的古壮字
上林有两块在岭南地区数一数二的唐碑——《六合坚固大宅颂》碑和《智城碑》。
《大宅颂》碑刻于公元682年(唐高宗永淳元年),碑高95厘米,宽64厘米,碑文为楷书,竖刻17行共382字,为岭南最早的摩崖石刻,号称“岭南第一碑”。
《大宅颂》碑位于距离智城遗址4.5公里处的澄泰乡阳渡村石牛山山脚下一个寺庙中,明代旅行家徐霞客到上林考察时还见过此庙。碑文主要叙颂当地韦氏家族建造大宅,赞颂其坚固与周围的富饶。中央民族大学梁庭望教授指出,《大宅颂》碑上出现的古壮字,是目前见到的最早的壮民族在汉字的影响下,利用汉字的结构原理创造出不同于汉字的方块壮字,形成本民族自己的文字,并且得到壮族上层社会认可,刻入庄重的碑文中。
《智城碑》刻于公元697年(武则天万岁通天二年),晚于《大宅颂》碑15年。碑高164厘米,宽79厘米,碑文也是楷书,竖刻24行1115字,是“岭南第二碑”。碑中盛赞智城及其一带风光名胜,颂扬当时统治者韦氏家族文治功武,群众生活生产,安居乐业。
《六合坚固大宅颂》碑和《智城碑》反映的是桂西南壮族地区千年以前独特的社会发情况,是不可多得的研究壮族政治、经济、军事、哲学、宗教、文化、教育等社会发展状况较为全面的历史文献。
五、鼓鸣寨——上林清代壮族夯土建筑古村落
鼓鸣寨位于上林县巷贤镇长联村古民庄。古民庄地处大明山脉,环境优美。该庄距离上林县城30公里,距巷贤镇政府9公里,全庄有160户506人,包括陈、韦、苏3个姓氏,居民全部为壮族,民风淳朴,村民热情好客。目前全庄120多座清代壮族夯土建筑保存完好,充满了历史痕迹。
六、开放包容、博采众长的桂西南地区壮民族聚居之地
公元690年,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首创的17个汉字正式颁布通行,仅7年之后,就流通到澄州这个偏僻的南蛮之地——《智城碑》中刻入“日、月、星、天、地、年”6个武则天时代创造的异体汉字。从《六合坚固大宅颂》碑和《智城碑》两块碑文上出现的唐王朝所封官衔、封号和武则天颁行文字的使用情况可知,当时唐中央政权和地方政权往来十分密切,这表明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壮汉民族的关系水乳交融。
同时,两块唐碑文辞优美、气韵生动、对仗工整,采用四字句、六字句反复交替使用形成回环反复的特点,说明当时壮民族对六朝骈文和先秦的四言诗掌握很精深,其文体文风、书法艺术,都继承了魏晋遗韵,折射出当时作为远离中央政权的澄州,并不排斥中原先进文化,而是以开放包容、博采众长的一面加以接受,确是一个开化之地。
七、底蕴深厚又独树一帜、影响深远的壮文化支撑
1.龙母慈孝文化 在上林、来宾市的忻城县、兴宾区、合山市及和上林县相邻的马山县部分地方,上了年纪的老人都听说过“特掘”的故事,并且都知道这个故事的源头就在上林县的石门村。
原始社会晚期,塘红乡石门村有个妇女,无儿无女,孤苦伶仃,出于善心,收养了一只幼蛇。她砍猪菜的时候,不小心将幼蛇的尾巴砍断,因此将幼蛇取名“特掘”(壮译,意为短尾龙),当作儿子来疼爱。后来特掘长长大成人,神通广大,一直赡养他的养母及周边的老百姓。养母去世之后,特掘刮起一阵大风将他养母送到石门山后的一个山洞里安葬。每年的农历三月三,特掘都回来给他的养母扫墓。后来,人们就把特掘一直生活的那个湖叫“石南海”,把特掘的养母称之为“龙母”,把安葬龙母的那个山洞叫“敢仙”。
相传,龙母是农历三月初二去世,于三月初三下葬,因此,每年的三月初三,人们都会在石南海边举行盛大的祭拜龙母活动,“三月三”最终成为了原南越民族(壮族、侗族等的先祖)共同的节日, 成为壮族传统节日“三月三”的源头。
中央民族大学教授蓝多民在《广西民族研究》(1996年第4期)的《蛇图腾·三月三·崖棺葬》对石门的特掘故事和龙母岩(敢仙)进行了专门的论述。从光绪版的《上林县志》开始,每版都记载特掘的故事。从清末到上个世纪50年代,石门及上林的文人墨客也相继以龙母、特掘为题材写了大量的诗词。上个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上林县歌舞团也多次把特掘的故事编排成壮族歌舞,在上林县内外演出。
2.上林师公戏文化 壮族师公戏,是广西流行最广泛的剧种之一,主要流传于上林、来宾、武呜、邕宁等壮族居住区。“师公”是一种迷信职业者。装师公的人,戴假面具,边跳边舞,以表现“请神驱鬼,祈福消灾”或丰收酬神的宗教内容。上林县是乌浒部落、骆越部落和瓯越部落的结合部,所以上林的文化就同时具有广西南越民族的所有文化成份,因此保存下来的戏公戏就更具有原生性、完整性、溶合性。上林传统的师公戏共有300多种舞种,其中较大的有80种,但最主要的有10几种,如《三元真君》、《阴阳师父》、《北帝》、《雷王》、《唱天师》、《甘王》、《莫一大王》、《四值公曹》等。
上林县的“壮族师公戏”人物性格突出,舞蹈语汇比较丰富,并具有一定的韵律和规范。表演时,师公着宽袖大袍,戴上刻有人物脸谱的木制面具,在打击乐伴奏下,先表演一段独舞或双人舞,示意这位神灵已降临人间,接着坐下来演唱该神的身世业绩,歌颂他的力量与功德。每个神各有一个不同的面具和唱本,舞蹈动作和伴奏鼓点也各具特色,生动的表现了各个神的性格特征。如唐、葛、周三将军能为人民驱鬼逐疫,消灾去难,他的动作英武豪迈,气宇轩昂;三界是个神医,能为百姓驱瘟治病,保佑平安,他的身段潇洒飘逸,颇有文人风度;莫一大王力大无穷,为民平匪除患,表演时手持宝剑,动作刚健强悍,具有英雄气概;灵娘能保佑人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她的舞蹈节奏缓慢轻盈,舞姿舒展优美,表现了一位善良的女神形象;功曹是传讯请神的使者,在他的舞蹈中扭胯晃身的动律贯串始终,显得生动活泼;天公和帝母是两位为人间送子赐福的神,他们的双人舞富有生活气息,给人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3.上林壮山歌文化 上林县是“三月三”壮族传统歌节的发祥地,千百年来经久不衰。古朴的民风民俗造就了上林人民爱山歌、唱山歌、听山歌、赶歌圩的传统。清朝康熙年间,上林就有了民歌记载。上林的壮族人民以歌传情表意,其内容有劳动歌、时政歌、仪式歌、情歌、生活民歌、历史传说歌、儿歌、杂歌等64种,格式有五言、七言、十言、五三五言、四六联言、长短句参杂韵律等。五言格式又分四句一首,八句一首等。不同地域,上林县民歌有各种各样的唱腔,如壮族民歌中有三里镇、乔贤镇山歌,西燕镇师公调,巷贤镇四六联山歌、采茶调,大丰镇、澄泰乡五三五言山歌。在唱法上还有一声部、二声部、多声部等,如三里镇黄境的多声部,其唱法在全国乃至世界上都是独一无二的,节奏严整鲜明、抑扬顿挫、富于韵味、朗朗上口,曲调与唱词吻合和谐,可谓是民歌中的瑰宝。
4.壮族灯酒节文化 灯酒节是上林县壮族人民每年正月十一日举行的民间节日。这天,头年头胎生男孩的户要给村社献一只羊,各家各户也筹集物资,全村男女老少到社坛参拜祭祀社神,并于树下聚餐。
社坛前的祭祀仪式极为讲究,包括执事者各司其事——主陪祭就位、鞠躬、三上香、三叩首、跪拜、敬酒;行初献礼——跪拜、三上香、献酒献爵、三叩首、平身复位;行亚献礼——跪拜、三上香、献酒献饭、三叩首、宣读祝文、平身复位;行三献礼——跪拜、三献酒、献糖果、献财宝、三叩首、平身复位;化财、鸣炮、礼毕退班等。
在社坛祭祀社神、鸣放鞭炮之后,全村老少集中在村旁的空地上,摆开酒席,畅叙亲情友谊。
壮语中,“灯”与“丁”的发音相近。古时候,人们认为家里添了男丁是家族里的荣耀,后将其引申为“光明”、“灯”。 在广州、香港一带,生了男孩的家庭还有高挂花灯的习俗。可见“丁”与“灯”有密切的联系。“无酒不敬神”,“酒”便成为古时人们娱人飨神的好东西。而“社”与人们生存发展也有密切关系,其最初指掌管土地的神灵,也是主管婚姻、生育之神,后因融入更多社会属性,成为一个村落的保佑神。由此看来,灯酒节蕴涵的民族历史、经济、宗教、语言、艺术等文化信息丰富多彩,是一桩重大的民族传统文化遗产。
2010年7月,上林壮族灯酒节列入自治区第三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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