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的婚嫁礼俗 :古代珠海的婚姻都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乡规民约认为,男子婚龄16至25岁为好,否则“皆不能顺阴阳交际以保太和”。
古婚俗分六个步骤:
一纳采,男方派媒人向女方议亲;
二问名,女方答应婚事,男方则进一步询名;
三纳吉,即男方了解女方姓名,生辰后,相师将之占卜,合配的则男方向女方回“字号”,是为商婚;
四纳征,占卜得吉后通知女方,并以钱物定婚;
五请期,即确定举行过门仪式的日期,吉日先由男方约定后交女方,女方必推辞,如此往来三次之后,始定婚期;
六亲迎,招亲当晚,男方父母为儿子设“渐老宴”,儿坐在尊位。女方也设宴,并聚堂客唱乡歌,谓之“歌堂”,明代此俗渐革。次日婿来迎聚,女方设宴款待,并赠新婿小许钱。明代嫁女上户人家随嫁者丫鬟1人,男童1人;中户人家随嫁者丫鬟1人,下户人家无人随嫁。 代状况 如今珠海人的婚俗有了很大的改变,青年人都是自由择偶,婚礼仪式也从繁就简。传统的婚俗,大都在酒楼设喜宴,并用豪华轿车迎接新娘,有的还在车尾拖上一串空罐子以示新郎从此脱离“王老五”的行列,开始过一种美满幸福的婚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