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壮族风俗习惯
发表日期:2010年2月1日 共浏览406 次
出处:北方旅游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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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圩 壮族称“圩卧”。本市壮族歌圩始于明末,持续约三百多年。逢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十五,二月初二,三月初三,五月初五,七月初七、十四,八月初二、十五,九月初九,村民不约而来,集成歌圩,尤以三月初三歌圩最为隆重。过去最热闹的为武平里(今石龙乡永兴村背岭)歌圩。歌圩设有饮食摊、杂货摊、百货摊、染布摊等。每逢歌圩,男女身着盛装赶圩,途中即兴唱起山歌,所谓“一路欢情一路歌”。对歌者多为男女青年,以对歌寻找终身伴侣。民国《桂平县志》记载:“潼人放浪在春秋佳节,籍歌唱以会男女。”歌圩上,青年男女三五成群,物色到合意对手后,先唱“见面歌”试探,确定对方为意中人时,即邀约对歌。有的还请歌师出谋献策,以取胜对方。
对歌后,倾心相爱的男女青年便双双离开斗歌场地,到幽静之处再用“初交歌”、“深交歌”、“相思歌”互倾爱慕、思恋之情。若确定为情侣,男方赠给女方镜子、手帕,女方赠给男方丝带或刺绣手帕等为定情信物。歌圩结束时,定情双方互唱“分别歌”后各自归去。定情后的第一个中秋节,男方要送月饼、苎麻或白汗衫给女方,女方则回赠水烟筒、丝带等给男方。
民国初年(1916年前后),政府以有伤风化为由,曾强行取缔歌圩。但在田间劳动或节日仍有人放声歌唱:“山歌好唱山里长,山歌好听田里生,歌苗长在连情树,歌藤长在连心根”等传统山歌。
1988年,石龙乡政府组织建国以来首次“三月三”歌节活动,参加者来自贵县、武宣、平南等县,有3万多人。除对歌外,还舞龙、舞狮、舞牛、舞蝴蝶等助兴,热闹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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