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衡
发表日期:2023年11月5日 共浏览53 次
出处:《中国历史大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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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衡(1209—1281)元怀孟河内(今河南沁阳)人,字仲平,号鲁斋。幼读经书。从姚枢、窦默等讲习程朱理学。宪宗四年(1254),应忽必烈(世祖)召,为京兆提学,后还河南。中统元年(1260),被召至京师。二年,拜太子太保,辞不就,改任国子祭酒,不久,以病辞。至元二年(1265),受命议事中书省,上《时务五事》,提出“北方之有中夏者,必行汉法乃可长久”的主张。六年,与刘秉忠等议定朝仪、官制。次年,任中书左丞。八年,任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择蒙古子弟以教。十三年,领太史院事,与郭守敬等新制仪象圭表,日测晷景,编定《授时历》。还河南,病死。谥文正。推重理学,被誉为“朱子之后一人”。著有《许文正公遗书》《鲁斋遗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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