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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回禁忌
  发表日期:2009年12月26日  共浏览481 次   出处: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     【编辑录入:adm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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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食一切动物的血和自死动物;吃蒸馍和烙饼等时用嘴咬;在所用水井、水塘用手取水;将取水器中水倒回井和水塘;在水井、水塘附近洗涤衣物和蔬菜;在果树下、水沟旁及河边大、小便;在人前袒胸露臂;在背后议论和诽谤别人;算卦、相面和赌博;放高利贷、偷盗和抢劫;崇拜偶像等等。
其它

回族人民除本名外,每人都有一个经名。凡孩子出生或满月时,俱要请阿訇给小孩取经名。在陕、甘、青和新疆等地,还要举行命名仪式,请阿訇念经。亲友们要携带礼物祝福。当孩子长到4岁又4个时辰时,要由家长带领到清真寺去学一次阿拉伯文字母,称之为“赢学”。男孩12岁、女孩9岁时称“出幼”。男孩出幼要举行“割礼”,即割去阴茎上的包皮,以便“大净”和“小净”时容易洗干净。“出幼”后要按照伊斯兰教规定,按时礼拜和在清真寺里学经文。如遇有吉凶诸事,须请阿訇诵经,谢以银钱,“谓之布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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