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玛谐
发表日期:2022年5月24日 共浏览19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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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对“朗玛谐”的来由和解释颇多,一曰古典歌舞,二曰宫廷歌舞,都不甚贴切。有的同志则认为“朗玛”一词是阿拉伯语“呐嘎玛”(歌曲之意)的音变,最早是由阿拉伯进藏的回 族同胞带入并演奏的一种曲调。最近黄文焕同志考查认为“朗玛”的“朗”是汉语“内”的意思,“玛”是藏语阴性名词尾,“朗玛”则是一种叫做“内”歌舞形式的称谓。“内”有两层意思,一是指公元十七世纪末,五世达赖的弟子及其权位的继承人弟悉·桑结嘉措,常邀集上层“内大臣”权贵,到“朗玛康”(内大臣厅)赋诗歌舞。二是十八世纪末八世达赖时,西藏地方主事大臣竺仁,颠增班久,曾到内地游历各地名胜,他们广泛接触了内地各兄弟民族的歌舞音乐,带上扬琴返回西藏以后,将内地某些民族音调融汇于原上层流传的“朗玛”之中,因此“朗玛”即“从内地吸取营养而繁荣发展起来的原内大臣们所喜爱的华贵典雅的一种歌舞”。我们认为这种解释颇有道理,因此,当听到“朗玛”音乐中有时显露出近似内地昆曲或江南丝竹乐的音调,也就不足为奇了。 “朗玛谐”首先流传在拉萨,它的结构分两大段,即“降谐”(慢歌)、觉谐(快板歌舞)。慢歌部分可以弹琴清唱,其曲调悠扬典雅;跳时先配合歌声作平缓洒脱的抬腿甩手的踏节步, 进入快板时舞者叫一声“勒似”,旋即转入快速舞曲,唯舞蹈有似踢踏步,上身可以随着舞步跳踏做一些踏步转圈、旋礼揖拜的动作。可以说,“朗玛”是一种华贵典雅的抒情歌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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