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维吾尔族人使用伊斯兰教历。伊斯兰教历是以太阴(月亮)运行计算年月和以穆罕默德迁徒之年为历法,中国曾称为回历或回回历。公元622年9月24日,穆罕默德率众从麦加迁到麦地那,后人为纪念这一历史事件,规定将此年确定为伊斯兰教历元年,并为计算方便,将迁徒之年的阿拉伯太阴历的岁首(相当于公元622年7月16日)改为教历元年元旦。
伊斯兰教历岁首无定期,不设闰月,惟有闰年,其计算规律是,太阳圆缺1周为一月,历时29日12时44分2.8秒;太阳圆缺12周年为一年,历时354日8时48分33.6秒。月份大小相等,单月为大建,30天;双月为小建,29天,全年354日,所余8时48分33.6秒积至3年左右多出一日,置于12月末,作为闰年,全年355日是。伊斯兰教历以30年为一周期,每周期第1、3、4、6、8、9、11、12、14、15、17、19、20、22、23、25、27、28、30等19年为平年,其余11年为闰年。
伊斯兰教历对昼夜的计算,以日落为一天之始,到次日太阳落为一天,即黑夜在前,白昼在后,构成一天。
伊斯兰教历自唐代随伊斯兰教传入中国,至今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回族等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仍以回历推算斋月、朝觐期及宗教节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