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规定 自2007年3月31日起,为提高旅客安全,澳大利亚针对出入境航班上携带的液体、喷雾剂和发胶实行新规定。为保护您免遭液体爆炸的威胁,这些新规定非常必要。2008年10月1日起,您需要在登机口接受手提行李的再次随机检查,超过100毫升的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将不予获准携带登机。请勿购买在免税店出售的超过100毫升的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婴儿产品及药物可获豁免。
手提行李中的液体、喷雾剂或发胶容器,大小必须等于或小于100毫升。所有容器必须密封装入容量为一升的透明塑料袋中,每人限带一个塑料袋。允许旅客使用容量为一升或以下的自封袋。
处方药仍可携带通过安检处。旅客可携带需在航班上使用的婴儿用品和处方药,但可能要求您出示需求证明。
抵达安检处时,您必须交出仍随身携带的超过100毫升的任何液体、喷雾剂和发胶,包括免税商品。新规定还将在安检流程中新增随机搜身检查。
办理登机手续前请备好塑料袋,这样您才有时间把体积过大的容器放入托运行李中。
遵循步骤
办理登机手续前
随身携带上机/航班的液体、喷雾剂和发胶,若有可能,请在前往机场前做好准备。
准备装入手提行李中的液体、喷雾剂和发胶,必须装入容等于或小于100毫升的容器内(重量约等于100克)。
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应装入托运行李包或不带走。
容量超过100毫升的半满容器不能携带。
请把准备放在手提行李中的容器装入透明的自封塑料袋里。
塑料袋容量不得超过1升,即大约为20X20厘米或15X25厘米。大部分超市均有这类塑料袋出售。
塑料袋装满物品后,应能容易封好。若不容易封好,您应拿掉一些物品,每人仅限携带一个塑料袋。
请把塑料袋放在手提行李中容易拿到的地方。塑料袋要出示给安检人员检查。
在安检处
您应单独把塑料袋出示给安检人员检查。
抵达安检处时,您必须交出仍然携带的超过100毫升的任何液体、喷雾剂和发胶,包括免税商品。这些物品将作销毁处理。
安检人员可能会索要您需携带药品登机的证明,如将处方上的名字与您的登机牌作比对。
请脱掉大件外套。
您可能还要接受搜身检查。
这些规定同样适用于在澳大利亚国际机场转机的旅客。
很多机场只要通过安检处进入安全区,都可购买免税商品和饮料等物品,这些物品可以携带登机。
何谓液体、喷雾剂和发胶?
新规定适用于饮料、护肤霜、香水、喷雾剂、发胶、牙膏、口红、唇膏和类似物品。
允许携带的物品
空容器
空容器,如热水瓶或杯子
化妆品和卫生用品
卫生巾和月经棉条
爽身粉
隐形眼镜和药水
食品
三明治
水果
蔬菜
其它固体食品
婴儿用品
空容器,如空瓶、大口杯或热水瓶
婴儿奶
婴儿消毒水
婴儿果汁
液体、胶状或糊状婴儿用品
婴儿粉装食品
药品
必要的处方药
必要的非处方药,如止咳糖浆
胰岛素
医疗设备
不允许携带超过100毫升的物品
饮料
听装、瓶装、塑料容器装的饮料
液体/胶状化妆品和卫生用品
香水
护肤霜
液体粉底和润唇膏
睫毛膏
牙膏
加压容器装的各种产品,如头发定型剂和剃须 泡沫/嗜哩
体香剂
食品
小包装、管装、塑料容器装或听装的液态食品,如:
果酱和糖浆
调味汁
酱
酸奶
汤水(盒装或其它)
炖食品或咖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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