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制度
发表日期:2009年8月19日 共浏览691 次
【编辑录入:admins】
字体颜色: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双击鼠标左键自动滚屏】
【图片上滚动鼠标滚轮变焦图片】 |
|
八旗制是清代的一种社会组织制度。为努尔哈赤在女真人牛录制的基础上所创建。万历二十九年(1601)初建四旗,四十三年增设四旗。称初建四旗为正黄旗、正白旗、正红旗、正蓝旗,后建四旗为镶黄旗、镶白旗、镶红旗、镶蓝旗。定三百人为一牛录,五牛录为一甲喇,五甲喇为一固山。固山即旗。凡满族成员分隶各旗,平时生产,战时从征。皇太极时,又增设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与八旗满洲共同构成八旗制度加强对满洲等旗人的人身束缚,其生产职能逐渐消失,军事职能增强;作为一个行政组织,在八旗兵驻防地区,各级八旗衙署与州县系统并存。在清一代,满洲等旗人受八旗制度严格束缚,直到清亡。
|
|
|
上一篇:满族的风俗和忌讳
|
下一篇:国语骑射
|
|
|
|
|
相关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相关评论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