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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业务|必背高频考点总结
  发表日期:2020年7月7日  共浏览317 次   出处:中华旅游网     【编辑录入:中华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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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接待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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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团社名称、联络人姓名与电话号码。

(2)旅游团基本情况:旅游团名称、团号(境外组团社/国内组团社)、电脑序号,领队姓名与电话,全陪姓名与电话,旅游团种类(全包价、半包价、小包价),旅游团等级(豪华、标准、经济)和费用结算方式。

(3)旅游团成员情况:人数(男性人数、女性人数、儿童人数)、性别、国籍(省份、城市)、年龄、职业、文化层次、宗教信仰、风俗、饮食习惯等。

(4)旅游团抵离本地情况:抵离时间、所乘交通工具类型、班次(车次)和使用的交通港(机场、车站、码头) 名称。

(5)旅游团交通票据情况:赴下一站交通票是否订妥,有无变更和更改后的落实情况,有无返程票(若有,是否落实)。

(6)旅游团的服务项目、接待要求:如住房及标准(房间数、床位数、是否有大床间)、用车、游览、餐食及标准等方面的特殊要求,该团的特殊情况和注意事项,如有无需要特殊照顾的老弱病残孕客人等。

(7)增收费用项目情况:如额外游览项目(如游江、游湖等)、行李车费等。

(8)特殊游客情况:如团内有无 2 周岁以下婴儿或 12 周岁以下儿童、是否需要提供残疾人服务等。

落实接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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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对日程安排表。

2、落实接待车辆。

3、落实住房及用餐。

4、了解落实运送行李的安排情况。

5、了解不熟悉的参观游览点。

6、核实旅游团(者)离开当地的出票情况。

7、落实其他计划内项目的安排情况。

8、与全陪联系。

9、掌握有关联系电话号码。

核对、商定活动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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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对、商定日程的时间、地点与对象

最好选在游览活动开始之前。对一般观光旅游团,可在首次沿途导游途中进行。对一般旅游团,可与领队、全陪商谈,对重点团、专业团、交流团,还应请团内有关负责人一起参加商谈。

(二)核对、商定日程出现不同情况的处理措施。

1、对方提出较小的修改意见,首先,地陪可在不违背旅游合同的前提下,对合理而又可能满足的项目,应努力予以安排。其次,地陪应及时向旅行社有关部门反映,并事先向领队和旅游者讲明,若他们同意,订立书面合同,按规定收费,但新增项目的安排不得影响计划项目的实施。最后,对无法满足对方要求的项目,地陪要耐心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

2、对方提出的要求与原计划的日程有较大变动,或涉及接待规格对于这种要求地陪一般应予婉言拒绝,并说明我方不方便单方面不执行合同。

3、领队(或全陪)手中的旅行计划与地陪的接待计划有部分出入地陪应及时报告旅行社查明原因,以分清责任。【2018 单选】

参观游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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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好出发前的准备。

(二)赴景点途中的服务

(三)抵达景点后的导游服务:地陪在下车前,讲清和提醒旅游者记住旅游车的型号、颜色、标志、车号和停车地点以及开车时间【2018 判断】;为防止旅游者走失,地陪要与领队、全陪密切配合,随时清点人数。

(四)参观活动中的导游服务。

(五)回程中的导游服务。

旅游活动中的其他导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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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交活动:宴请活动,地陪要做好各项联系落实工作,用餐时要介绍风味餐的特色;如旅游者邀请地陪参加,在这种情况下地陪要注意,不要反客为主。

(二)餐饮服务:对用餐地点、时间、人数、标准及要求逐一进行核实和确认;地陪要巡视旅游团用餐情况 1—2 次。

(三)娱乐服务。

(四)购物服务:导游人员不得私自收取商家给予的购物“回扣”。

送行前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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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实交通票据:旅游团离开的前一天。

(二)商定出行李时间:了解旅行社行李员与饭店行李员交接行李的时间;然后与饭店行李部商定地陪、全陪、领队与饭店行李员四方交接行李的时间。地陪再与领队、全陪一起商定旅游者出行李的时间。

(三)商定集合、出发时间:出发时间一般由地陪首先与司机来商定;地陪还应与领队、全陪商议。

(四)商定叫早和早餐时间:地陪应与领队、全陪商定叫早和早餐时间。

(五)提醒结账。

(六)及时归还证件:地陪不应保管旅游团的证件,用完后应立即归还旅游者或领队。

游客在餐饮方面个别要求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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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特殊饮食要求的处理

a、若所提要求在旅游协议书中有明文规定的,不折不扣地兑现。

b、若旅游团抵达后或到定点餐厅后临时提出要求,则需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地陪应立即与餐厅联系,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其要求。如情况复杂,确实有困难满足不了其特殊要求的,地陪则应说明情况,协助游客自行解决。

2、要求换餐

a、用餐前 3 小时提出换餐的要求,地陪应尽量与餐厅联系,但需事先向游客讲清楚, 如能换妥,差价由游客自付。并且,询问餐厅能否提供相应服务。若计划中的供餐单位不具备供应西餐或风味餐的能力,应考虑换餐厅。

b、在接近用餐时间或到餐厅后提出换餐要求,应视情况而定:若该餐厅有该项服务, 地陪应协助解决;如果情况复杂,一般不应接受此类要求,但应向游客做好解释工作。若游客仍坚持换餐,地陪可建议其到零点餐厅自己点菜或单独用餐,费用自理并告知

原餐费不退。

3、要求单独用餐【2018 多选】

a、由于内部矛盾或其他原因,个别游客要求单独用餐。导游人员要耐心解释,并告诉领队请其调解;如游客坚持,导游人员可协助与餐厅联系,但餐费自理,并告知综合服务费不退。

b、由于游客外出自由活动,访友、疲劳等原因不随团用餐,导游人员应同意其要求,

但要说明餐费不退。

4、要求在客房内用餐

a、若游客生病,导游人员或饭店服务员应主动将饭菜端进房间以示关怀。

b、若是健康的游客希望在客房用餐,应视情况办理;如果餐厅能提供此项服务,可满足游客的要求,但必须告知服务费标准。

5、要求自费品尝风味餐

旅游团要求外出自费品尝风味餐,导游人员应予以协助,订妥后旅游团又想不去,导游人员应劝他们在约定时间前往餐厅,并说明若不去用餐必须赔偿餐厅的损失。

游客在住宿方面个别要求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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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调换饭店

如果接待社未按协议安排饭店或协议中的饭店确实存在卫生、安全等问题而致使游客提出调换饭店,接待社应负责予以调换。

如确有困难,按照接待社提出的具体办法妥善解决,并向游客阐述有说服力的理由,提出补偿条件。

2、要求调换房间【2018 多选】

(1)房间不干净。游客提出换房应立即满足,必要时调换饭店。

(2)客房设施、卫生达不到清洁标准。应立即打扫、消毒,如游客仍不满意,坚持调房,应与饭店有关部门联系予以满足。

(3)房间的朝向、层数不佳。若不涉及房间价格并且饭店有空房,适当予以满足,或请领队在团队内部进行调整。无法满足时,应做耐心解释,并向游客致歉。

(4)游客要住高于合同规定标准的房间。如有空房可予以满足,但游客要交付原定饭店退房损失费和房费差价。

3、要求住单间

游客可能会因生活习惯不同或因同室游客之间闹矛盾,而要求住单间。导游人员应先请领队调解或内部调整,若调解不成,饭店如有空房,可满足其要求。但导游人员必须事先说明,房费由游客自理(一般由提出方付房费)。

4、要求延长住店时间

由于某种原因(生病、访友、改变旅游日程等)而中途退团的游客提出延长在本地的住店时间,可先与饭店联系,若饭店有空房,可满足其要求,但延长期内的房费由游客自付。如原住饭店没有空房,导游人员可协助联系其他饭店,房费由游客自付。

5、要求购买房中物品

如果游客看中客房内的某种摆设或物品,要求购买,导游人员应积极协助,与饭店有关部门联系,满足游客的要求。

游客在交通方面个别要求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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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更换交通工具类型

如火车改为飞机或普通列车改为动车、高铁等。一般都不能答应更换。

2、要求提高交通工具等级

首先与接待社计调联系,差价及相关费用自理。

3、要求单独提供交通服务

导游人员在保证安全、不影响行程的前提下,可与接待社计调部门联系交通工具或联系出租车等方式满足其要求。

游客在游览方面个别要求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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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不对外开放的地方游览应婉言拒绝。

2、要求更换或取消游览项目

计划内的游览项目,不折不扣地按计划进行。全团统一提出更换游览项目,请示计调部门,请其与组团社联系,同意后方可更换;若是个别游客提出更换游览项目,地陪应向游客耐心解释,不能随意更换。

3、游客要求增加游览项目

时间允许,请示接待社并积极协助。与接待社有关部门联系。

将接待社的对外报价报给游客,并将游客交付的费用上交接待社,将收据交给游客。

游客在购物方面个别要求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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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单独外出购物

尽力帮助,但是,在离开本地当天要劝阻,以防误机(车、船)。

2、要求退换商品

积极协助,必要时陪同前往。

3、要求再次前往某商店购物

有时间可陪同前往,车费由游客自理。若因故不能陪同前往可为游客写张中外文便条,写清商店地址及欲购商品的名称,请其乘出租车前往。

4、要求购买古玩或仿古艺术品

提醒他保存发票,不要将物品上的火漆印(如有的话)去掉,以便海关查验;如在地摊上选购古玩,应劝阻,若发现个别游客有走私文物的可疑行为,导游人员必须及时

报告有关部门。

5、要求购买中药材

想买中药材并携带出境,应告知中国海关有关规定。

6、要求代办托运

购物店一般都提供快递业务,导游人员应告诉购买大件物品的游客。若购物店无快递业务,导游人员可协助游客办理快递手续。【2018 单选】

游客欲购买某一商品,但当时无货,想请导游人员代为购买并快递,应婉拒;实在推托不掉时,导游人员要请示领导,一旦接受了游客的委托,导游人员应在领导指示下认真办理委托事宜:收取足够的钱款(余额在事后由旅行社退还委托者),发票、快递单及快递费收据寄给委托人,旅行社保存复印件,以备查验。

游客在娱乐方面个别要求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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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调换计划内的文娱节目

(1)全团游客提出更换。尽可能调换,接待社无法调换,地陪要向游客耐心解释,

(2) 部分游客提出更换。若决定分路观看文娱演出,可做如下处理:如两个演出点在同一线路,尽量为少数游客提供方便,若不同路,为他们安排车辆,但车费自理。

2、要求自费观看文娱节目

应积极协助。与接待社有关部门联系,请其报价。若游客认可,请接待社预订,地陪同时要陪同前往,地陪可帮助游客联系购买节目票,必要时,地陪可将自己联系电话告诉游客。如果游客执意要去大型娱乐场所或情况复杂的场所,导游人员必须提醒游客注意安全,必要时陪同前往。

3、要求前往不健康的娱乐场所

断然拒绝【2018 单选】

游客要求自由活动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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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劝阻游客自由活动的几种情况

(1)去另一地游览,或旅游团即将离开本地时。

(2)治安不理想、复杂、混乱的地方。

(3)游客单独骑自行车去人生地不熟、车水马龙的街头。

(4)提出希望划小船或在非游泳区游泳。

(5)去不对外开放的地区、机构参观游览。

2、允许游客自由活动时导游人员应做的工作

(1)要求全天或某一景点不随团活动。【2018 多选】

①费用不退

②告诉游客用餐的时间和地点。

③注意安全。

④带上饭店卡片。

⑤写张便条。

⑥必要时将手机号码告诉游客。

(2)希望自由游览或摄影,若环境许可(游人不太多,秩序不乱),可满足其要求。

(3)自由活动时间或晚间要求单独行动。

(4)少数人要求一起活动。不可置大多数人于不顾,陪少数人单独活动。

游客要求亲友随团活动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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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游客要求会见的亲友是中国人

要求会见中国籍亲友,可协助联系。

旅游线以外的城市或地区,一般不应同意游客离团前往探亲,可允许其约亲友到旅游线路内的城市见面。与其亲友进行会见时,导游人员不必参加,希望(协助翻译),在不影响旅游团活动的前提下,可以答应。【2018 判断】

见面叙旧,可予以协助,希望准许其中国亲友参加旅游团在当地的活动,在条件允许(如车上有空位,不影响其他人)的情况下,可满足游客要求,但事先要征得领队和旅游团其他成员的同意。

2、游客要求会见的是外国人

要求其外籍亲友随团活动,一般情况下,在征得领队和其他成员的同意后方可允许。如果游客的在华亲友以记者身份参加旅游团的活动,一般不同意,特殊情况须请示有关部门的批准。

游客要求中途退团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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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特殊原因提前离开旅游团

因患病,或因家中出事,或因工作上急需,可予以满足,未享受的综合服务费,按旅游协议书中的规定,或部分退还,或不予退还。【2018 判断】

2、无特殊原因执意退团的

只是某个要求得不到满足而提出提前离团。要配合领队做说服工作,若接待方旅行社确有责任,应弥补;若是无理要求,要做耐心解释;若劝说无效,游客仍执意要求退团, 可满足其要求,但应告知其未享受的综合服务费不予退还。

外国游客不管因何种原因要求提前离开中国,协助游客进行重订航班、机座,办理分离签证及其他离团手续,所需费用由游客自理。

游客要求延长旅游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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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某种原因中途退团

但本人继续在当地逗留需延长旅游期要求延长在当地旅游期限的游客,应帮其办理一切相关手续。伤病住院,应前往医院探视,并帮助解决患者或其陪伴家属在生活上的困难。

2、不随团离开或出境

不随团离开或出境,延长逗留期限,地陪应酌情处理;若不需办理延长签证的可满足; 无特殊原因要求延长签证,原则上应予婉拒;若确有特殊原因但需办理延期的,应请示旅行社领导,向其提供帮助。

(1)办理延长签证:先到旅行社开证明,然后陪同游客持旅行社的证明,护照及集体签证到公安局外国人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分离签证手续和延长签证手续,费用自理。

(2)如果离团后继续留下:协助其重新订航班、机票或火车票、饭店等,费用自理;要求继续提供导游或其他服务,则应与接待社另签合同。

(3)离团后的一切费用均由游客自理。

常见问题和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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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漏接的原因, 预防及处理

1、漏接的原因

(1)主观原因造成的漏接。

①没有认真阅读接待计划②迟到

③班次变更,旅游团提前到达,导游人员没有认真阅读,仍按原计划接站。

④没有查对新的航班时刻表

⑤举牌接站的地方选择不当。

(2)客观原因造成的漏接。

①提前抵达,但漏发变更通知。

②有关人员没有及时通知该团地陪。

③司机迟到。

④交通堵塞或其他预料不到的情况发生。

⑤中转站乘其他航班而造成漏接。

2、漏接的预防

(1)认真阅读计划。

(2)核实准确时间。

(3)提前抵达,保证提前 30 分钟

3、漏接的处理

(1)道歉,查明原因,做解释工作,消除误解

(2)弥补

(3)提供更加热情周到的服务

(4)必要时请接待社领导出面赔礼道歉或酌情给一定的物质补偿。

(二)错接的原因、预防及处理:

错接是指导游人员接了不应由他接的旅游团(者)。

1、错接的原因

错接旅游团一般是责任事故,是因导游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的。

2、错接的预防

(1)提前到达接站地点。

(2)认真核实:旅行社的名称、旅游目的地组团旅行社的名称、旅游团的代号、人数、领队姓名(无领队的团要核实游客的姓名)、下榻饭店等。

(3)提高警惕。

3、错接的处理

(1)报告领导

(2)将错就错,两个导游人员是同一旅行社又同是地陪,可将错就错。

(3)必须交换,分属两家接待社,必须交换。同一旅行社两个导游人员中有一名是地陪兼全陪,也应交换旅游团。

(4)说明情况道歉

(5)其他人员将游客带走,与饭店联系是否入住。

旅游计划和日程变更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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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客观原因需要变更计划和日程

1、缩短或取消在某地的游览时间

(1)抵达时间延误:

①仔细分析因延误带来的困难和问题找出补救措施。

②安排落实该团交通、住宿及时办理退房、退车、退餐等一切相关事宜

③压缩在每一景点的活动时间,尽量保证不减少计划内的游览项目。

(2)旅游团(者)提前离开,造成游览时间缩短:

①立即与全陪、领队商量,采取尽可能的补救措施,调整活动时间,将计划内游览项目完成;有困难,选择最有代表性、最具特色的重点旅游景点。

②做好游客的工作:向有影响力的游客实事求是地说明困难求得谅解。

③地陪应通知接待社计调或有关人员办理相关事宜。

④补偿

⑤通知下一站接待社。

2、延长旅游时间

(1)重新落实旅游团(者)的用房、用餐、用车的情况,并及时落实离开的机、车票。

(2)迅速调整活动日程:延长在主要景点的游览时间。组团社同意酌情增加游览景点。

(3)通知下一站该团的日程变化。

(4)征求领队和全陪的建议和要求。

3、逗留时间不变,但被迫改变部分旅游计划,出现这种情况,肯定是外界客观原因造成。

(1)向游客讲清楚,求得谅解。

(2)代替的方案。

(3)以精彩的导游讲解,热情的服务激起游客的游兴。

(4)做些相应补偿。

(二)旅游团(者)要求变更计划日程

(三)因旅行社的原因需要调整计划日程

误机(车、船)事故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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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误机(车,船)事故的原因

一种情况是由于导游人员工作上的差错和不负责任所成的,没有认真核实票据,将时间或地点搞错。

另一种情况则是因为游客走失;或游客没有按安排时间准时集合及其他意外事件。

(二)误机(车、船)事故的预防

(1)认真核实机(车、船)票的班次、日期、时间及在哪个机场等。

(2)票据落实。

(3)离开当天不要安排旅游团到地域复杂、偏远的景点参观游览,不要安排自由活动。

(4)留有充足的时间去机场。

(5)乘国内航班:提前 2 小时到达机场;乘国际航班出境:提前 3 小时到达机场;乘火车或轮船:提前 1 小时到达火车站或码头。

(三)误机(车、船)事故的处理

1、将成事故的应急措施

旅游团正在去往机场(车站、码头),将成误机(车、船)事故时,请求等候,讲明大约何时能够抵达机场。

2、已成事故的处理办法

(1)报告并请求协助。

(2)争取乘最近班次或包机前往下一站。

(3)稳定情绪,安排好滞留的食宿、游览等事宜。

(4)通知下一站。

(5)赔礼道歉。

(6)写出事故报告,查清事故的原因和责任,承担经济损失并受相应的处分。

遗失问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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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人员需要集中证件办理有关手续时,应通过领队向客人收取,用完后立即归还,不要代为保管。

(一)证件、钱物、行李遗失的预防

(1)多做提醒工作。

(2)不代为保管游客证件。

(3)切实做好每次行李的清点、交接工作。

(4)每次游客下车后,提醒司机清车、关窗并锁好车门。

(二)证件丢失

1、丢失外国护照和签证

(1)由旅行社出具证明。

(2)请失主准备照片。

(3)由公安局出具证明。

(4)去所在国驻华使、领馆申请补办新护照及签证。

2、丢失团体签证

(1)接待社开具遗失公函。

(2)团体签证复印件(副本)。

(3)该团人员名单。

(4)该团全体游客的护照。

(5)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报失。

3、丢失中国护照和签证

(1)华侨丢失护照和签证:

①接待社开具遗失证明。

②失主准备照片

③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报失并申请办理新护照。

④持新护照到其居住国驻华使、领馆办理入境签证手续。

(2)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时丢失护照、签证: 【2018 单选】

①接待社开具遗失证明。

②到当地警察机构报案,开具的报案证明。

③到我国驻该国使、领馆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④回国后申请补发新护照。

4、丢失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

(1)向公安局报失,取得报失证明;或由接待社开具遗失证明。

(2)申请领取赴港澳证件。

(3)签发一次性通行证。

(4)回港澳地区后,向通行证受理机关申请补发新的通行证。

5、丢失台湾同胞旅行证明

失主向遗失地的市、县公安机关报失、经调查属实的可以允许重新申请领取相应的旅行证件或者发给一次性有效的出境通行证。

6、丢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由当地接待社核实后开具证明,失主持证明到公安局报失,经核实后再开具身份证明,机场安检人员核准放行。回到居住所在地后,凭公安局报失证明和有关材料到当

地派出所办理新身份证。

(三)钱物丢失

1、外国游客丢失钱物的处理

(1)稳定失主情绪

(2)报案

(3)向接待社领导汇报。

(4)接待社出具遗失证明。

(5)贵重物品,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填写失物经过说明,列出遗失物品清单。

(6)申报的物品,要出示中国海关行李申报单。

(7)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

(8)已在国外办理财产保险,领取保险时需要证明,可以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财物报失证明。

(9)旅行支票、信用卡等票证,向有关银行挂失

2、国内游客丢失钱物的处理

(1)报案

(2)汇报

(3)善后处理

(四)行李遗失

1、来华途中丢失行李

(1)办理行李丢失和认领手续

(2)导游人员要不时打电话询问寻找行李的情况

(3)下榻的饭店名称转告有关航空公司

(4)确系丢失,索赔

2、在中国境内丢失行李

(1)仔细分析,找出差错的线索或环节:

①在机场找不到行李,可能是上一站出现差错。

②抵达饭店后游客没有拿到行李,原因:

其一,本团游客误拿;

其二,饭店行李员送错了房间;

其三,旅行社行李员与饭店行李员交接时有误;

其四,在运送行李途中丢失。

(2)做好善后工作。解决因行李丢失而带来的生活方面的困难。

(3)随时询问查找进展情况。

(4)确定行李已丢失,向失主说明情况,并表示歉意。

(5)帮助失主索赔。

(6)事后写出书面报告

游客走失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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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游客在旅游景点走失

(1)了解情况,迅速寻找。全陪领队分头去找、地陪带领其他游客继续游览。

(2)寻求帮助。

(3)与饭店联系。

(4)向旅行社报告。必要时请示领导,向公安部门报案。

(5)做好善后工作。

(6)写出事故报告。

2、游客在自由活动时走失【2018 多选】

(1)立即报告接待社和公安部门。

(2)做好善后工作。安抚因走失而受惊吓的游客,必要时提出善意的批评。

(3)作为治安事故或其他事故处理。

游客患病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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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患一般疾病的处理

1、劝其及早就医,注意休息,不要强行游览。

2、关心患病的游客。

3、需要时导游人员可陪同患者前往医院就医。

4、严禁导游人员擅自给患者用药。

游客突患重病的处理

1、在前往景点途中突然患病

(1)在征得患者、患者亲友或领队同意后,立即将患重病的游客送往就近医院治疗, 或拦截其他车辆将其送往医院。必要时,暂时中止旅行,用旅游车将患者直接送往医院。

(2)及时将情况通知接待社有关人员。

(3)一般由全陪、领队、病人亲友同往医院。如无全陪和领队,地陪应立即通知接待社请求帮助。

2、在参观游览时突然患病

(1)不要搬动患病游客,让其坐下或躺下。

(2)立即拨打电话叫救护车。

(3)向景点工作人员或管理部门请求帮助。

(4)及时向接待社领导及有关人员报告。

3、在饭店突然患病

先由饭店医务人员抢救,然后送往医院,并将其情况及时向接待社领导汇报。

4、在向异地转移途中突患重病在乘飞机、火车、轮船前往下一站的途中游客突患重病。

(1)全陪应请求乘务员帮助,在乘客中寻找医务人员。

(2)通知下一站旅行社做好抢救的各项准备工作。

5、处理要点

(1)游客病危,需要送往急救中心或医院抢救时,需由患者家属、领队或患者亲友陪同前往。

(2)如果患者是国际急救组织的投保者,导游人员应提醒其亲属或领队及时与该组织的代理机构联系。

(3)在抢救过程中,需要领队或患者亲友在场,并详细记录患者患病前后的症状及治疗情况,并请接待社领导到现场或与接待社保持联系,随时汇报患者情况。

(4)需要做手术,必须征得患者亲属的同意,亲属不在,需由领队同意并签字。

(5)若患者病危,但亲属又不在身边时,导游人员应提醒领队及时通知患者亲属。如果患者亲属系外国人士,导游人员要提醒领队通知所在国使领馆。患者亲属到后,导游人员要协助其解决生活方面的问题;若找不到亲属,一切按使、领馆的书面意见处理。

(6)有关诊治、抢救或动手术的书面材料,应由主治医生出具证明并签字,要妥善保存。

(7)地陪应请求接待社领导派人帮助照顾患者、办理医院的相关事宜,同时安排好旅游团继续按计划活动,不得将全团活动中断。

(8)患者转危为安但仍需继续住院治疗,不能随团继续旅游或出境时,接待社领导和导游人员(主要是地陪)要不时去医院探望,帮助患者办理分离签证、延期签证以及出院、回国手续及交通票证等事宜。

(9)患者住院和医疗费用自理。如患者没钱看病,请领队或组团社与境外旅行社、其家人或保险公司联系解决其费用问题。

(10)患者在离团住院期间未享受的综合服务费由中外旅行社之间结算后,按协议规定处理。患者亲属在当地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游客不当言行几种典型情况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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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攻击和诬蔑言论的处理

对于个别游客站在敌对的立场进行了恶意攻击、蓄意诬蔑挑衅,作为一名中国的导游人员要严正驳斥,驳斥时要理直气壮、观点鲜明,导游人员应首先向其阐明自己的观 点,指出问题的性质,劝其自制。如其一意孤行,影响面大,或有违法行为,导游人员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2、对违法行为的处理

(1)对我国的法律缺乏了解,应讲清道理,指出错误之处,并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确定是否报有关部门处理。

(2)对那些明知故犯者,导游人员要提出警告,明确指出其行为是中国法律和法规所不允许的,并报告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3)对犯罪活动,一旦发现应立即汇报,并配合司法部门查明罪责,严肃处理。

3、对散发宗教宣传品行为的处理

(1)导游人员一定要予以劝阻,并向其宣传中国的宗教政策。

(2) 处理这类事件要注意政策界限和方式方法,但对不听劝告并有明显破坏活动者, 应迅速报告,由司法机关或公安有关部门处理。

4、对违规行为的处理

(1)一般性违规的预防及处理。

导游人员应向游客宣传、介绍、说明旅游活动中涉及的具体规定,防止游客不知而误犯。明知故犯,当事人要按规定受到应有的处罚

(2)对异性越轨行为的处理。

应郑重指出其行为的严重性,令其立即改正。情节严重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3)对酗酒闹事者的处理。

导游人员应先规劝并严肃指明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尽力阻止其饮酒。不听劝告、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造成物质损失的肇事者必须承担一切后果,直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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